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高新区高冠河环山路桥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7月22日 10: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高冠河环山路桥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0: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辉 韩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9413080 18792907681 | ||
采购单位 | 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道沣桥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28407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和明光路十字东北角长和国际B座1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99413080 1879290768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高新区-2024-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高冠河环山路桥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以下内容: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变更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磋商响应单位应提供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具体政策执行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七)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道沣桥街2号
联系方式:1389284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和明光路十字东北角长和国际B座16楼
联系方式:15399413080 18792907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辉 韩苗
电话:15399413080 18792907681
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