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聘任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3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医院法律顾问聘任已到期,为遴选出法律顾问,协助招标人更好的开展依法治院工作,现对招标人法律顾问进行招标,欢迎投标。
一. 招标名称:聘任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法律顾问。
二. 招标编号:2023003
三. 预算:4万/年,聘用周期二年,顾问费用每年一结。
四. 工作内容及要求:
  医院法律顾问需开展如下工作:
1. 为招标人在医疗、基建及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或应招标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为招标人解答法律咨询。
  ★2.   法律顾问需工作日在招标人处坐班,每周坐班不得少于1次,每周坐班总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为甲方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规章制度,或协助草拟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等。
  ★3.   担任招标人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活动,处理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必要时应招标人要求参与招标人对外谈判、签约活动。代理费用最终按照法院判决金额进行计算,低于50万(不含50万元)元免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案件具体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及本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最低标准向招标人收取该案件全额律师代理费。
    4.   协助招标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
5.   发生在怀化市鹤城区外必要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查档案费等费用经招标人事前书面认可的,由招标人按《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差旅费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另行报销,中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招标人认可的费用凭证证明。
    6.  顾问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委托中标人的服务项目尚未完成的,中标人仍须尽职尽责履行至该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招标人对该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不予另行支付,中标人对此须无条件接受。顾问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妥善地处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 投标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湖南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在湖南省怀化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3.  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 3)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 4)目前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常驻湖南省怀化市,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 5)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医院行政、医疗损害侵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法律水平和医院相关方面丰富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6)身体健康,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非法人代表本人的,须出具该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需提供半年以上所在事务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六. 中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方式,最高分中标。
七. 评分标准:见附件。
八. 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 2023 年4月26日17:30(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一楼法制办)。
开标日期:2023年 4月27日15:30。
招标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开标室。
联系人:张先生 18774770386 杨女士 13487456898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0日  
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法律顾问聘任招标评分表
诚信承诺函
 
在参与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律所的经营活动中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特此声明。
                                 
   律所(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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