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工程等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金山工厂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年产各类原纸约14万吨。本次招标为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工程年度承揽工程的招标,投标单位工作内容为年度金山工厂厂区基建维修等。
二、招标范围、内容:
招标范围及内容: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零星基建维修工程等。
三、工程承包方式:
3.1、基建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承包方式。设备机电安装工程采用清包工承包方式。
3.2、本工程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如需分包,必须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
3.3、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对本工程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及时地履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权取消中标单位对本工程的施工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工程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依据及办法:
4.1、工程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办法:
4.1.1、工程费用组价依据为《2000年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单位估价汇总表》以及相应的取费标准,投标单位参照标准对规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税率、审定价下浮率等进行报价。
4.1.2、为方便各类无法用实物量及定额参照标准进行计价的零星事项,本招标文件统一规定按点工计价,点工单价参照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工程当月信息价平均值取价。
4.1.3、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自行投报需要计取的有关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情况为借口,向招标单位提出额外取费或延长竣工期限等补偿的要求,对此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考虑。
4.1.4、投标单位应根据市场行情、本工程实际情况、各种潜在风险、企业自身优势、企业实际竞争能力以及竞争需要确定报价中的优惠条件,在计算书或计算书说明中列明优惠条件的计算书及其在计算书中的排列位置。
4.2、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及办法:
4.2.1、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批准的竣工图或现场签证单计算。
4.2.2、施工承发包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等均为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5.1、合同签订,不设合同预付款。
5.2、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5.2.1、零星工程工作量每半年汇总上报一次,工作内容及工作量以招标单位的工程联系单为准。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工程联系单制作相应的工程费用明细表。
5.2.2、竣工结算每年度结算一次。
5.2.3、竣工结算完毕后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支付至竣工结算造价的90%,剩余竣工结算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保金。
5.2.4、本工程的质保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为准,工程质保期满一年且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后支付剩余10%的尾款。
六、工期要求:
6.1、本零星工程承揽施工工期为:三年(按日历日计算)。
6.2、本工程拟定于2022年4月1日开工,正式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承揽日期为准。
七、材料供应方式及注意事项:
7.1、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可由投标单位负责采购,若在工程建设或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由招标单位特别指出的材料,将由招标单位单独采购。一般情况下,建设用瓷砖系列材料及设备安装用辅材等将由招标单位单独采购。
7.2、材料供应要求:
投标单位采购的各种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进沪许可证等。主要材料和用量较大材料选定均需事前经招标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确认,使用前需经招标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招标单位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八、工程现场条件和注意事项:
8.1、施工场地:
招标单位将提供场地地形地貌图及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建筑物分布图等资料,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将施工区域与已建厂区采取临时维护措施。
8.2、施工用水:
由招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利用原有条件就近提供用水管接口一个,场内接管、安装计量表具由投标单位解决(计量表具需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校验通过并在认证使用周期内)。水费(用水和排水费)按市场价格结算,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投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水费。
8.3、施工排水:
本工程的施工排水,投标单位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利用原有排水条件,并确保原有建筑的排水通畅,如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不得因此影响其他非施工区域的正常营运。若后续中标单位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需负责无偿修复被损坏的排水设施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接受政府部门的处罚。
8.4、施工用电:
由招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利用原有条件就近提供临时用电接口,场内接线、安装计量表具由投标单位解决(计量表具需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器具校验通过并在认证使用周期内)。电费按市场价格结算,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投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水费。
8.5、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造成市政道路及厂内道路损坏的,投标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8.6、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上海市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解决。投标单位施工中因违反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和停工整改的,其发生的费用与工期损失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九、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9.1、工程质量要求:招标单位要求本零星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
9.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2.1、本工程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上海市有关保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进行施工。
9.2.2、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如施工单位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招标单位及招标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返工或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9.2.3、隐蔽工程在施工完毕前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验收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招标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超过三天,无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认可。竣工验收前投标单位应自检整改后,提前一周通知招标单位验收。
9.2.4、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施工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材质证明1套及施工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零星工程视工程情况酌情予以准备上述资料。
十、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3月9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视为废标)。开标日期:招标单位内部自行组织。
十一、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家三级及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等;
(3) 投标单位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单位应在国内零星工程承包至少三个成功供货业绩(造纸行业优先);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十二、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商务咨询联系人:吕明元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慧路1000号
电 话:021-37901971 13621651480
技术咨询联系人:钱杰
电 话: 1391639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