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
金额
29.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段包名称: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
标段包编号:无
标段包预算:299537.26元
标段包内容:本施工承包工程为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暂定施工面积约为1340㎡,具体以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工程、零星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含税暂定总价29.953726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3、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一个基坑支护施工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由我公司向贵司发出或供应商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1328、1330、1332室自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 2023年 9 月 2 日 8: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9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1328、1330、1332室;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5.递交数量:3份。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汇处东南面(GC2006-19号地块);
建设规模:本施工承包工程为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暂定施工面积约为1340㎡,具体以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工程、零星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
2. 项目具体内容
(1)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专家评审、材料选型配合、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管、二次转运、施工、隐蔽验收、各类材料检验检测与验收、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2)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与竣工资料(含光盘)的整理与移交。
(3)基坑支护施工完成至基坑回填完毕前的质量保修。
(二)项目预期
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验收等级,并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试行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规范和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和构件检测;
(2)基坑支护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冒水等情况;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含税暂定总价29.95372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7.付款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6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或发包人投入使用,工程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场地清理完成、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并按本专用条款约定提供资料后,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3)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8.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9.其他:
六、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 黎世忠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联系方式: 13263700018
广西垦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 日
标段包编号:无
标段包预算:299537.26元
标段包内容:本施工承包工程为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暂定施工面积约为1340㎡,具体以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工程、零星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含税暂定总价29.953726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3、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一个基坑支护施工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由我公司向贵司发出或供应商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1328、1330、1332室自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 2023年 9 月 2 日 8: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9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1328、1330、1332室;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5.递交数量:3份。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与蓬莱大道交汇处东南面(GC2006-19号地块);
建设规模:本施工承包工程为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工程,暂定施工面积约为1340㎡,具体以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工程、零星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
2. 项目具体内容
(1)钦州福东城项目18#、21#楼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专家评审、材料选型配合、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管、二次转运、施工、隐蔽验收、各类材料检验检测与验收、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2)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与竣工资料(含光盘)的整理与移交。
(3)基坑支护施工完成至基坑回填完毕前的质量保修。
(二)项目预期
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验收等级,并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试行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规范和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和构件检测;
(2)基坑支护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冒水等情况;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含税暂定总价29.95372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7.付款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6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或发包人投入使用,工程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场地清理完成、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并按本专用条款约定提供资料后,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3)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8.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9.其他:
六、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审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 黎世忠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联系方式: 13263700018
广西垦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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