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国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30000
数量: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发展功勋评选办法》《宁国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宁办发(2022)70号)、《宁国市“亩均英雄”评选办法》、《宁国市农业十佳企业评选办法》和《宁国市服务业十佳企业评选办法》,组织完成开展2022年度宁国市发展功勋、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奖评选工作。现采购“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4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1枚,“亩均英雄”银盘14枚,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银盘10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国市财政局现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完成“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4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1枚,“亩均英雄”银盘14枚,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银盘10枚的制作供应。理由如下:
采购的奖章为贵金属,不同于一般商品,为确保产品质量,选择国家造币厂制作。此次采购时间短,任务重,鉴于相关工作的延续性,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有现成模具,可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款,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用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39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63-4110010
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宁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63-4110025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8 M
采购需求.docx
352.9 KB
反馈意见.doc
0.1 KB
采购人:宁国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别序号:
标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30000
数量: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发展功勋评选办法》《宁国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宁办发(2022)70号)、《宁国市“亩均英雄”评选办法》、《宁国市农业十佳企业评选办法》和《宁国市服务业十佳企业评选办法》,组织完成开展2022年度宁国市发展功勋、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奖评选工作。现采购“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4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1枚,“亩均英雄”银盘14枚,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银盘10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8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国市财政局现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完成“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4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1枚,“亩均英雄”银盘14枚,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银盘10枚的制作供应。理由如下:
采购的奖章为贵金属,不同于一般商品,为确保产品质量,选择国家造币厂制作。此次采购时间短,任务重,鉴于相关工作的延续性,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有现成模具,可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款,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用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农业和服务业“十佳”企业优秀奖章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申泉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393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63-4110010
联系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宁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63-4110025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8 M
采购需求.docx
352.9 KB
反馈意见.doc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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