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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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700509300077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0775001002 | ||||||||||||||||||||||||||||||||||||||||||||||
原公告内容: | |||||||||||||||||||||||||||||||||||||||||||||||
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已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发展改革局以下发改[201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臻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下花园区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臻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ZKXMGL-2024008 2.1.2项目名称: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 2.1.3建设地点:下花园经济开发区 2.1.4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面积约282.4亩)及机械零部件地块(23亩),采煤沉陷废弃地进行注浆治理。 2.1.5 勘查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交付所有勘查设计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针对本项目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0 09:00至2024-08-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根据“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规定,本项目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臻元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滨河街1号 联系人:袁卫利 电话:0313-7937790 电子邮箱:ydscyyq@163.com 招标代理:张家口正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12号伊梅园小区10幢2层05 联系人:王美丽 电话:13303339893 电子邮箱:zjkzk12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3-5167009 电子邮箱:xhygzwfw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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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下花园区采空区治理工程(京花联创项目B地块)勘查设计变更公告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款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做出修改,原内容为: (一)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五)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标专家真实姓名); (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现变更为: (一)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五)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七)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