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质量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诚律采【2022】039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0572-36307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律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炎彬13665716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1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质量安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各服务组织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诚律采【2022】03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第三方质量安全服务项目

29万元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响应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公路)备案审核通过的独立法人;

5)本项目(否)允许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1日至2022年1180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119: 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3、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俞炎彬;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9: 30时整

九、磋商地址: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 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成功)招标文件并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收件人:采购监督人,电话,0572-20625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者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8、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zjclgc.com/)。

10、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公路)备案审核通过的独立法人;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注:以上1-4项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结束后将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2-3630770

质疑人接收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572-36307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炎彬 联系电话:0572-2020159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

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梁昌俊

联系电话:0572-2062533

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