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ls181141-03fg
预算金额29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瑞联合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国刚180365338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公告正文
编号: ALS181141-03F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溧水区板桥商业街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8]2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920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华瑞联合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永阳街道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
2.5设计合同估算价:296.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000.00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项目总投资39208万元,本项目地上建筑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街镇管理中心、育儿园、菜市场及相关附属配套用房,地下为车库(含人防),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新建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地下(含人防)新建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8156.83平方米,采用装配式,装配率40%,容积率为2.5,建筑最大高度35米,最大跨度为24米。溧水区板桥商业街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设计:总平、水电(强、弱)气管综、景观绿化、绿色建筑、亮化、海绵城市等;(2)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与通风、消防人防、建筑装配等;(3)二次深化设计:智能化、幕墙、节能、雨棚、外遮阳、标识标牌、厨房设备、部品部件预制生产设计满足图审要求;(4)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绿色图章审查、规划报建等);(5)驻场服务: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等服务。公共建筑单体预制率、预制装配率应符合现行产业办文件。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华瑞联合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新民村29号电表厂文化创意产业园20号楼201室)。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5.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提供网上打印件) (8)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5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17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评优、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294.9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00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满分8分) 投标人自 2017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每个得 4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与企业评分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企业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满分8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4分)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7月0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装配式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每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原件核查。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与企业评分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企业业绩可以兼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满分4分) 6.4设计方案(满分46分) 6.4.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总体布局:能很好的解决社区中心存在的问题,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好,设计定位准确,功能分区明确,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建筑空间:建筑群体空间组织合理,充分考虑社区中心功能特殊性,形成自然、和谐、经典、实用的社区环境。(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设计风格:对设计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道路网络层次清晰、分工明确,与地形地貌紧密结合。(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建筑立面设计理解:立面符合项目的定位,满足立面多元化要求。(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满分16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合理化建议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岗位分工: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分项设计:对各分项设计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项目组成员(满分28分) 6.5.1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获得年限在12周年(含)及以上的得6分,12周年(不含)~10周年(含)的得4分,10周年(不含)~8周年(含)的得2分,8周年(不含)以下不得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上最早签发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满分6分) 6.5.2项目组其他人员(满分22分) (1)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原件核查)(满分4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加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单位章,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原件核查)(满分6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原件核查)(满分4分) (4)建筑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原件核查)(满分4分) (5)供热通风与空调或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原件核查)(满分4分) 6.6其他因素(满分4分) 6.6.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9年07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获得由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4分;获得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注:1.限评1个项目;2.同一项目不同奖项按最高得分仅计一次;3. 以上奖项不包括专项工程奖项,如岩土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环境与设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其他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重复得分。 (6)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1月-2022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若不提供,项目组成员相应人员不得分)。 (7) 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6.7.1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5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为3名(含)-5名(不含),则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6.7.2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7)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6.7.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补充定标候选人。若最终符合资格的定标候选人<3人,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6.8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6.8.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代表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本单位直接指定2人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其余5人由招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于定标前一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和监督小组的监督下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现场抽取。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 6.8.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5倍。本次定标成员库的成员为35人,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6.8.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前应当保密。 6.8.4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 6.8.5招标人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6.8.6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6.9定标方案: 6.9.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得票数(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得票数(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6.9.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定标因素1:(权重:30%) 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按评标阶段设计方案文件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本次N为5);如有并列分,后面排序分得分减前面并列数。 (2)定标因素2(权重:30%) 拟派团队实力:拟派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专业人员中有8人及以上为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5分;有7人为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有6人为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有5人为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有4人为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4人以下或没有的得0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定标因素3(权重:40%) 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共1题,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为2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注:(1)定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进行答辩的(未按要求指:项目负责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核验身份不通过),上述定标因素第3项则为0分。 (2)有关原件说明: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相应评分项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6.9.3定标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6.9.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或投诉,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6.9.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中标要求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因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6.10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7月1日17时28分到 2022年7月8日17时28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送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开标室,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自行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远程不见面开标。9.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9.3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9.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5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9.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华瑞联合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路1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民村29号电表厂文化创意产业园20号楼201室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宋国刚
电话:/ 电话:18036533803
传真:/ 传真:02585521582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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