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天翼法律服务专业节目制作框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17.9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dx‐gzzxbx2024046
预算金额117.92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纯伊186231204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天翼法律服务专业节目制作框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天翼法律服务专业节目制作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QDX‐GZZXBX2024046),比选人为中国电 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 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天翼法律服务专业节目制作框架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117.922万元(不含税),其中分包1预估 不含税金额70.754万元,分包2预估不含税金额47.168万元。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4年天翼法律服务专业节目制作框架采购项目。
1.2.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2.3分包/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各分包中选人为1人且中选份额100%,分包1(《精英律师》录播节目),分包2(《调解达 人》录播节目)。潜在参选人可选择1‐2个分包进行参选,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
1.2.4服务地点:重庆市。
1.2.5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注:表中为项目预估数量和单价,最终结算以中选方实际执行数量和中选单价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分包1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0754.00元/期,分包2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3584.00元/期,参选 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 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 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 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分包1参选人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法律节目拍摄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 23万元(含税)。
分包2参选人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类似项目(法律节目拍摄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税)。
(注:1、参选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 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对应合同/订单业绩金额按如下方式认定:
(1)发票扫描件及随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发票累计金额超过对应合同或框 架协议订单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计算。
发票具体要求为: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订单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 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分包1项目团队人员: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1名导演,1名策划,1名剪
3、参选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4、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分包1项目团队人员: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1名导演,1名策划,1名剪 辑,1名摄像师)。
分包2项目团队人员: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人员:1名导演,1名编剧,1名后期制 作,1名摄像师)。
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中必须注明人员岗位,不提供名单则视为不满足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不予认 可。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由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如 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参选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 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7)参选人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 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近两年(自2022年7月2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 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 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不涉及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20时3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 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4.3 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 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 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 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 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 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选代理机构将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参选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参选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 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63421651
电子邮件:zhangling1.cq@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2楼1201
联 系 人:郭纯伊、李进、王靖
电 话:18623120426、15923214358、13896084757
电子邮件:1862312042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月 24 日
2024 年 6月 24 日
分包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服务地点 |
分包1 | 渠道服务‐《精英律师》录播节目 | 10期 | 重庆市 |
分包2 | 渠道服务‐《调解达人》录播节目 | 20期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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