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盏文化传播中心(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18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189059963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173599519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盏文化传播中心(二期)已由水吉镇党政班子会议纪要〔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亿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水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8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盏文化传播中心(二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607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7、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05日至2024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在 福建亿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山水名郡11幢1单元23楼)联系人:小林,电话:17359951929
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 下午17:00:00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7:00:00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水吉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1393 0501 0400 017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0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亿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粘贴及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
电子邮箱:/
电话:18905996329 ,传真:/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山水名郡11幢1单元23楼 
电子邮箱:/
电话:17359951929,传真:/
联系人: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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