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E3300000007000958001001]第1次补充说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958
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1〕122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拦河主坝级别为2级,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设地址位于嵊州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三溪水库工程位于曹娥江流域长乐江支流石璜江上,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4448 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2000千瓦。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拦河坝。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106 米,坝顶长度 466 米。(2)新建泄水建筑物。(3)新建发电引水建筑物。(4)新建发电厂房及升压站。(5)新建防汛道路。(6)新(改)建坝下提升工程。(7)新建管理用房。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三溪水库工程的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研究设计(水工模型试验、专项方案研究、水土保持设计、初设及技施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测量、地质勘察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及其他咨询服务等,本次招标□估算造价/☑ 概算投资216154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型及以上的新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坝高70m及以上大坝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实施,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的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业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2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南桥路 38 号
联系人:屈星火
联系电话:0571-87699726、13456771374
招标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1〕122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拦河主坝级别为2级,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设地址位于嵊州市,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三溪水库工程位于曹娥江流域长乐江支流石璜江上,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4448 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2000千瓦。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1)新建拦河坝。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106 米,坝顶长度 466 米。(2)新建泄水建筑物。(3)新建发电引水建筑物。(4)新建发电厂房及升压站。(5)新建防汛道路。(6)新(改)建坝下提升工程。(7)新建管理用房。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三溪水库工程的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研究设计(水工模型试验、专项方案研究、水土保持设计、初设及技施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测量、地质勘察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及其他咨询服务等,本次招标□估算造价/☑ 概算投资216154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中型及以上的新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坝高70m及以上大坝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实施,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的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业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24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南桥路 38 号
联系人:屈星火
联系电话:0571-87699726、13456771374
招标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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