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gl-2023-pl054
预算金额3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咸周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刚19993338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GL-2023-PL054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苏咸周 联系电话 18153965722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6-12 1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6-15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001 GSGL-2023-PL054-1 工程-施工 346509.0(元)
2 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002 GSGL-2023-PL054-2 工程-施工 536931.08(元)

公告内容
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已由庄农字〔2023〕2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2.项目编号:GSGL-2023-PL054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永宁镇谈街村、苏山村、刘门村。
第一标段:硬化谈街村村内巷道750平方米,新推砂化产业路1公里,种植万寿菊和饲草玉米各100亩;
技术标准:谈街村巷道硬化全线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规定的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5千米每小时,南梁路口-市场路基宽度为5.0米,路面宽度为4.0米,两侧各0.5米的士路肩,下湾路口-上塬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5.0米,两侧各0.75米的土路肩。巷道路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和排水。
第二标段:续建苏山乡村建设示范村,维修硬化巷道1100平方米,硬化路100米,新建分类雨蓬式垃圾池3座,修建简易渠25米,铺设雨水管网及附属工程1100米;续建刘门乡村建设示范村,修建排水沟150米,混凝土挡土墙50米。
技术标准:苏山村、刘门村乡村建设示范村续建均采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1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03]4号;《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06]227号;《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等标准。
4.招标控制价:883440.08元,其中,第一标段346509.00元;第二标段:536931.08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在有效期内。(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第二标段:(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年6月12日19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5日17时3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谈街村
联系人:苏咸周
电  话:181539657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电  话:19993338860
附件信息
附件1:1标段清单--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谈街村).PDF 附件2:2标段清单--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苏山村、刘门村).PDF 附件3:1招标文件-永宁镇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