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莲都区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2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江勇根
中标公司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丽水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莲都区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莲都区公交车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10月-2024年5月全区200辆城乡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
标项二
标的名称: 莲都区电视台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2266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10月-2024年5月18:39分在老白谈天和瓯江报道节目前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726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莲都区公交车广告视频投放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推荐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2.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莲都区电视传媒传播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推荐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此项目分2个标项,存在2家供应商,详情见补充事宜。
地址: 此项目分2个标项,存在2家供应商,详情见补充事宜。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标项一:丽水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央公馆2号楼302室;
标项二: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江勇根
联系电话: 15988088352
传 真: /
地 址: 解放街209号莲都林业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刘轩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132236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854.1 KB
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莲都区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莲都区公交车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10月-2024年5月全区200辆城乡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
标项二
标的名称: 莲都区电视台森林防火宣传广告发布服务项目(2023年-2024年)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2266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10月-2024年5月18:39分在老白谈天和瓯江报道节目前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3726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莲都区公交车广告视频投放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推荐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2.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莲都区电视传媒传播唯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推荐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购买服务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此项目分2个标项,存在2家供应商,详情见补充事宜。
地址: 此项目分2个标项,存在2家供应商,详情见补充事宜。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标项一:丽水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央公馆2号楼302室;
标项二: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江勇根
联系电话: 15988088352
传 真: /
地 址: 解放街209号莲都林业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刘轩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132236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85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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