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顾家营镇站庄村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项目编号:XZL-GC-20230915-001
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顾家营镇站庄村西
交货期:2024-03-31
项目规模:1、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砂石处理要求:粒径筛分目标值:75um 以上;超过 5mm 按照建筑用砂标准进行破碎处理。
2、招标范围: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中700m³/H的资源化再生洗沙生产线(单条最大处理量为350m³/H,最小处理量为250m³/H,均为进料水底压实方)、高污染底泥处理设备、破碎站、上料设备以及监控设备的日常运维及弃砂资源化堆场日常运维(含移动上料机装车)。
项目范围:工程 其他
本次招标标段为: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详见明细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无亏损,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需在本工程配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安全生产C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二次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获取方式: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标书费: 4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上海CA证书。
递交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njxic.com/bidwe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方请谨慎投标、均衡报价,招标方保留按分项授标的权利。
2.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3.投标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并上传);如系统里有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经确认有效的,可以不提供。
4.非制造商的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应来自于合格的制造商,并在投标文件明细中必须标注制造商和品牌。
5.制造商在投标时只能投本企业产品,并标注品牌和厂家名称。
6.不满足条件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代理人):杨柳
招标人联系方式: 15156881156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云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95818700
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并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为合同暂估金额的10%。预付款将于第二次进度款和第三次进度款中平均扣回,即第二、三次进度款分别各扣回预付款金额的50%。预付款随进度款一同开具发票。
2、进度款:支付每月经审核的实际工作量价款的80%。
承包人应于每月30日上报至本月30日内所有人员与机械台班数、耗材需用量,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人员与机械台班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包含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完成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预付款扣回金额、根据合同应增加或扣减的其他金额。发包人7天内核实实际台班数、实际出勤人数,并以此为依据据实计算进度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承包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受到发票后15日内向承包人付款。
3、合同结算: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材料,已完成人工及机械台班数、发包人已支付的劳务价款、应支付的完工劳务付款金额、台班以及材料计算底稿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承包人在合同到期后,7天内提交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7天内完成核对,核对无误并收到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4、质保金:本次不设置质量保证金。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23156625
电子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5-57074396 1955197646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顾家营镇站庄村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项目编号:XZL-GC-20230915-001
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顾家营镇站庄村西
交货期:2024-03-31
项目规模:1、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砂石处理要求:粒径筛分目标值:75um 以上;超过 5mm 按照建筑用砂标准进行破碎处理。
2、招标范围: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中700m³/H的资源化再生洗沙生产线(单条最大处理量为350m³/H,最小处理量为250m³/H,均为进料水底压实方)、高污染底泥处理设备、破碎站、上料设备以及监控设备的日常运维及弃砂资源化堆场日常运维(含移动上料机装车)。
项目范围:工程 其他
本次招标标段为: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详见明细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怀来县洋河水库水生态修复工程资源化生产线及物料堆场日常运维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企业资产负债表显示偿还能力良好,损益表显示利润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无亏损,现金流量表显示资金运用状况良好。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需在本工程配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安全生产C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二次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3时30分 至 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获取方式: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标书费: 4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上海CA证书。
递交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njxic.com/bidwe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投标方请谨慎投标、均衡报价,招标方保留按分项授标的权利。
2.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3.投标必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并上传);如系统里有投标的授权委托书,经确认有效的,可以不提供。
4.非制造商的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应来自于合格的制造商,并在投标文件明细中必须标注制造商和品牌。
5.制造商在投标时只能投本企业产品,并标注品牌和厂家名称。
6.不满足条件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代理人):杨柳
招标人联系方式: 15156881156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云龙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95818700
八、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并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款为合同暂估金额的10%。预付款将于第二次进度款和第三次进度款中平均扣回,即第二、三次进度款分别各扣回预付款金额的50%。预付款随进度款一同开具发票。
2、进度款:支付每月经审核的实际工作量价款的80%。
承包人应于每月30日上报至本月30日内所有人员与机械台班数、耗材需用量,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人员与机械台班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包含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完成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预付款扣回金额、根据合同应增加或扣减的其他金额。发包人7天内核实实际台班数、实际出勤人数,并以此为依据据实计算进度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承包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发包人受到发票后15日内向承包人付款。
3、合同结算: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结算材料,已完成人工及机械台班数、发包人已支付的劳务价款、应支付的完工劳务付款金额、台班以及材料计算底稿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承包人在合同到期后,7天内提交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7天内完成核对,核对无误并收到100%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4、质保金:本次不设置质量保证金。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23156625
电子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5-57074396 195519764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