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锦景1806140711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2、项目名称: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渎街道,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
4.2工期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4.3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注:(1)中标人进场进行专项质量检测服务时,须提前将本次的检测计划、检测方案、检测频率报监理单位代表、发包人代表确认。
(2)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规模:前进路(九总沟-蝶湖湾北围墙),道路全长980米,宽14米,检测费约6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和备案检测(含市政专项检测)】,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的独立法人。
6.2 信誉要求
6.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2.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2.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2.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2.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间: 2022年3月16日。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 8:30 时至2022年3月19日 17:30 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东进西路269号[东进华都名苑1幢4F])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18061407112,微信同号,联系人:王锦景)。
9、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定标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凭其开具的票据至代理公司确认后无息退还。招标人委托江苏万达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10.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5:00时。
11.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评标时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特别提醒: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出示“苏康码-盐城市”、行程码(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新冠接种疫苗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参加投标)方可进入开标地点。各投标人拟派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地点的责任自负。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办事处        江苏万达造价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106101659                   联系电话:18061407112
地址:盐都区新都路603号招商大厦           地址:盐都区东进华都1#办公楼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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