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指挥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0天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xzbcg〔2024〕011号(xj)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
招标联系人赖煜卿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江华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招投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BCG〔2024〕011号(XJ)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②查询结果的审查:1)评审时,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2)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3)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适用。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①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若有):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所供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暂无公告,需承诺产品交付时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招投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下载《报名登记表》(附1)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获取地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时发布。供应商应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
地址:福州市长乐中路119号晋安区王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赖煜卿/0591-8364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
联系方式:刘江华/15959091551、邱陈杰/1805904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江华、邱陈杰
电 话: 15959091551/18059049378
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招投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BCG〔2024〕011号(XJ)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标的一览表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所属行业 |
1-1 | A02030699-其他专用车辆 | 指挥车 | 1(辆) | 否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 27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用记录:适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②查询结果的审查:1)评审时,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2)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3)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③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适用。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①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若有):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供应商所供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暂无公告,需承诺产品交付时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招投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下载《报名登记表》(附1)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获取地点。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时发布。供应商应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市政维护管理站
地址:福州市长乐中路119号晋安区王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赖煜卿/0591-8364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
联系方式:刘江华/15959091551、邱陈杰/1805904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江华、邱陈杰
电 话: 15959091551/1805904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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