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关站委托银行提供现金清点及委派押运公司提供运输进款押运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毅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韶关站委托银行提供现金清点及委派押运公司

提供运输进款押运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韶关站委托银行提供现金清点及委派押运公司提供运输进款押运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取具有资质的银行及押运公司实施。

二、 项目概况及预算

根据运输收入管理工作要求,为确保运输进款资金安全,韶关站申请继续委托银行及押运公司提供现金清点及运输进款上门押运服务。现金清点及运输进款上门押运服务按次计价,原则上每天上门收取现金封箱款箱及现金清点1次,由押运公司按月核算,遇特殊情况未实行押送时,按实际作业次数核收费用,预计全年运输进款押运及清点服务费用最高限额76650.00元含税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采购方式

商务谈判

五、采购要求

1. 竞标人资格要求

1.1竞标企业其营业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等资质。

1.2竞标企业须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关的专业资格。

1.3竞标企业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企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竞标企业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合作履约记录。

2.其他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行业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2.3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2.4竞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2.5竞标人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6竞标企业为国铁集团非运输企业或与铁路相关单位有合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7竞标企业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投标人提供Email邮箱或QQ号码,采购人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到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谈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暂定2023年12月1日至2023127,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广州南站办公室A301收入路风科。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2014版或以后版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时)。

3.相关资质的证书以上证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九、投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报名时间:

2023年121日至2023年12717时(北京时间)。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十二、谈判时间和地点

具体商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南站北路北一停车场

联系人:杨毅艳                              

电话: 020-6135156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

2023年11月30

 

 

 

 

 

 

 

 

 

 

 

 

 

 

 

 

 

 

 

 

 

附件:

 

2024年韶关站委托银行提供现金清点及委派押运公司

提供运输进款押运服务项目竞标报名表

 

竞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1

 

电子邮箱2

 

联系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签名)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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