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6011179 | ||
项目名称: | 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4处房产整体公开拍租(6年) | ||
标的名称: |
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4处房产整体公开拍租(6年),挂牌价337,66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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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3月0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3月19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位于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4处房产: 1、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森林餐吧(三号楼),面积约368㎡; 2、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道 1、2 号楼,面积约1926.53㎡; 3、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4 号、5 号楼,面积约536㎡; 4、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6 号楼,面积约296㎡。 以上4处房产整体拍租,建筑面积合计约3126.53㎡,评估价337668元/年,起拍价337668元/年,竞拍保证金100000元,租赁期限6年,履约保证金300000元。 特别提醒:竞拍人须在开拍前现场提交资格要求的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交给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拍人方可参加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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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出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天禄房评(2023)字第 1045 号《评估报告》。 2.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龙虎山“道心溪谷”宿集项目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清首年租金及拍租佣金。 3.租赁期内的门前三包、物业费、水费、电费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租,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房地产面积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参加竞拍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等)的认可,房产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租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如承租方经营需要,对民宿进行改造更新,以及在民宿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以及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合同到期后,出租方对承租方改建、装修、装饰不进行补偿,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样。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私自损毁,如造成房屋损毁,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房屋维修(护)、管理责任书》。 7.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 8.承租方应该维护好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出租方将租赁物中的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应当采取合法、合理措施保护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不受损毁。 9.经营期满或合同解除,出租方按最新的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承租方应按市价承担维修赔偿责任。同时承租方必须按时搬出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0日内仍有余物,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10.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或缓交租金,更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如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费用来抵扣租金。 11.承租方在经营前必须办齐各种手续,否则,造成的违约违法和经济、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2.租赁期限:6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3.出租标的用途:民宿经营。 1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成交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予出租方,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按照国家及江西省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租赁物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装和修缮,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 16.为保证民宿服务质量,出租方要求承租方对于民宿各岗位员工数量:店长不少于1名、文化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服务员不少于4名、管家不少于2名。 17.租金每年一交,承租方应当在每年实际签订合同日期前将下一年度租金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拍租成交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前1年为培育期,第2年至第6年为正式运营期。为了大力培育项目、扶持项目健康发展,第1年主要为培育市场,合同期内承租方达到下列约定【(1)承租方应于前三年内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2019年修订版),使本民宿通过四星级或乙级旅游民宿评定;(2)承租方应优先聘用龙虎山镇当地村(居)民员工8人,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江西省最低人工工资标准;(3)承租方应每季度为龙虎山镇民宿从业者举行民宿经营管理培训】的条件要求,可申请培育期租金奖补政策,出租方对第1年租金全额奖补。若承租方未能履行满6年合同期则不享受租金奖补政策,出租方将依法追回奖补资金;第2年至第6年为正式运营期,正式运营期的租金按成交价全额收取。 18.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19.未尽事宜或承租方拍租成交后的具体权利义务,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龙虎山“道心溪谷”宿集项目租赁合同》为准(合同样本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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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拍人需具有一年及以上民宿经营经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企业、企业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名下有持续正常经营的民宿或酒店。 2.项目经营理念需契合龙虎山文旅发展大方向,深刻理解、挖掘、转化“道生活文化”,将道家哲学思想、养生内容、生活雅艺美学等恰当的植入,充分体现道文化。 3.竞拍人须在开拍前现场提交资格要求的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交给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拍人方可参加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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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位于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4处房产: 1、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森林餐吧(三号楼),面积约368㎡; 2、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道 1、2 号楼,面积约1926.53㎡; 3、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4 号、5 号楼,面积约536㎡; 4、龙虎山镇龚店村委会墩上钱家村小组道心溪谷6 号楼,面积约296㎡。 以上4处房产整体拍租,建筑面积合计约3126.53㎡,评估价337668元/年,起拍价337668元/年,竞拍保证金100000元,租赁期限6年,履约保证金300000元。 特别提醒:竞拍人须在开拍前现场提交资格要求的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交给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拍人方可参加竞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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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1890701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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