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0236105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老师891627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林甸永智 20 万渔光一体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B-202361054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林甸永智 20 万渔光一体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林甸县永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 万千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共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共 1 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履行 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内容)。
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 年至今具有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 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1 人,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气工程或土建工程专业,担任过 3 个 50MW 以上光伏项目的工程总监(提供资质证明、业绩合同,以及自 2022 年 12 月至今任 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电气工程监理工程师 1 人、土建工程监理工程师 1 人、造价监理工程师 1 人,均要求 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并取得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
专业资质证明、职业资格证书)。
(3)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资格证明)。
(4)资料员 1 人。
(5)投标人应配置车辆、工程试验检测设备、计量器具,以满足实际工作开展的需求并承 担相关费用以及日常生活费用。
6、质量体系: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 ISO 系列的质量体系 认证证书)。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汇款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方式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机工程集团大厦(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2 层,具体会议室届时提 前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机工程集团大厦(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2 层,具体会议室届时提 前通知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中心村,利用未利用空地建设光伏电站,实际安装容量为 240816.0kWp。拟建厂址中心位置为东经 125°8′28.68′′,北纬 46°52′25.68′′,海 拔 150 米。
本项目规划安装总容量约为 400MW,本期(二期)直流侧渔光互补预计装机容量 240MW,交 流侧容量 200MW。项目拟安装 N 型单晶双面光伏组件(≥570Wp),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具 体以设计为准。使用一期已建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利用 1 期预留位置安装 1 台 200MVA 的 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 230±8×1.25%/37kV。利用 1 期一回 220kV 线路送出。
2、监理范围
本项目所有工程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光伏区建安工程、35kV 集电线路建安工程、220kV 送出线路建安工程,以及与项目建成并网发电相关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服务期限
计划进场时间 2023 年 12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 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见上文),通过转账汇款方式将标书 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账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开户帐号:3402 5601 2725
汇款备注:2023610541 标书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转账汇款后,请将以下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机构有关负责人取得 联系,以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
(2)缴费凭证
(3)投标人名称
(4)联系人、手机电话、联系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规定递交截止时间(见上文)前送至规定地点(见上文),具体会议室 届时提前通知。投标人自行在一层前台办理登记后即可进入楼宇。 若投标文件未能于递交 截止时间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5.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规定开标时间及地点(见上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7、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 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发布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对于 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甸县永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89162718、18612181123
电子邮件: 3468548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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