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料南墙面板、屋面板及天沟更换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yl-zb20230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同丽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ZYYL-ZB2023085)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南墙面板、屋面板及天沟更换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原料南墙面板、屋面板及天沟更换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施工内容及技术标准如下:
2.1.1原料厂房南墙拆除原有1mm厚彩钢板,更换为0.6mm厚900型白色彩钢板,材质为304,共3177m2;
2.1.2大门雨搭6.5m×2m×7个,拆除原有1mm厚彩钢板,更换为0.6mm厚900型白色彩钢板,材质为304;
2.1.3南墙面C型钢250×70×20×3mm,长4094m,300×300的托板550块,除重锈,刷1底2面防锈漆;
2.1.4消防通道东北侧屋面拆除原有1mm厚彩钢板,更换为0.6mm厚840型外蓝内白彩钢板,材质为304,共2786m2;
2.1.5屋面板与天沟连接处拆除原有1mm厚彩钢板,更换为0.6mm厚840型外蓝内白彩钢板,材质为304,共725m2;
2.1.6屋面更换304材质0.6mm厚外蓝内白彩钢屋脊60m×0.5m;
2.1.7拆除南、北两侧碳钢板制作的天沟长700m×宽0.5m×高0.5m×板厚3mm,更换天沟长700m×宽0.5m×高0.5m,材质304不锈钢,板厚1.5mm,天沟外侧刷红漆2遍,共880m;
2.1.8厂房高度21m,安装彩板的自攻丝材质为304;
2.1.9施工质量保修期1年,彩板质保期8年;
2.1.10垃圾外运出厂,拆除彩板、天沟入库;
2.1.11项目工期要求:40日历天,包工包料,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起计算工期,超出要求工期每天罚款500元;
2.1.12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范;
2.1.13施工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原料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中级技术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控制,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8,000.00 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电汇,须在转帐单上写清所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5.1 招标公告地址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zysmelter.com/。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我司账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yylzbb@163.com。逾期付款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标会。
标书和相关图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5.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不开具发票与收据。
   6、投标文件要求及接收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份;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4日 9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河南三门峡市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楼417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马星宇
     电      话 :0398-2756601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楼419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准时到场。
   8、凡是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招  标  人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同丽娟
电      话 :0398-2756601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须分开电汇至以下账户(请在备注中标明所要投标的招标编号及名称): 名    称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河南省三门峡市工行三门峡分行
银行帐号 :1713 0229 0920 0076 156
请分别将各项费用电汇至对应账户,并在汇款中说明用途,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yylzbb@163.com。因电汇账户出错,我公司未收到相关费用,视投标文件无效。各项费用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16点前电汇至对应账户,并电话通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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