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136287718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涛136087720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宁县盘溪综合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华宁县盘溪综合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30007.27 平方米(45.01亩),总建筑面积 34102.6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6091.65 平方米,四栋主体建筑均为多层钢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附属用房均为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18 16:2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鼎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杨工
办公电话: 1362877180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海涛
办公电话: 13608772096 移动电话: 1360877209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400310001001
标段名称: 华宁县盘溪综合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9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项目施工图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批的可研批复投资、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投资控制在可研批复金额内),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不得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可研投资金额等,超投资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及按最终批准实施并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质保)工作等;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含两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含二级),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已完成的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6)投入的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和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表。 3.财务状况: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备近两年(2021-2022年或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含二级),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4.投入的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和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表。
业绩要求:
其他: 1.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2)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开标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3)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及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开标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4)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含两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18 16:57:2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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