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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意见等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2023年7月20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二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项目现场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经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沙埔长湖路西街 22-1号8楼 801,总投资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0 万元,租赁 1 栋厂房的1~8 层作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占地面积为 81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6480 平方米。项目主要通过配料、加热、搅拌/乳化、静置、灌装、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工作,主要产品为化妆品,预计年产烫发膏 100t、染发膏 200t、护发素 50t、洗发水 200t、护手霜 20t、面霜 75t。该项目于2022年3月17日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云)[2022]23号)。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一期工程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一期工程年产护发素50t、洗发水200t、护手霜20t、面霜75t。2022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监测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专家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环保验收。二期工程新增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新增废水在线监控设备,二期工程新增年产烫发膏100t、染发膏 2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 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云)[2022]35号),项目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0101MA9Y8BQ11L001W)。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二期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电锅炉排水、浓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网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接触氧化+MBR膜”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网管,最后进入竹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二期工程生产废水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云水排证许准[2022]第618号。
2.废气
废气主要为乳化、灌装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生产异味(臭气浓度)和污水站运行臭气。乳化、灌装等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污水站平时加强对易产生臭气的部位加盖密闭,并且在定期检修时减少开盖敞露的时间,运行臭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二期工程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减振及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碳滤层及反渗透膜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废原料桶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污泥、废活性炭)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华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20230620013),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项目二期工程外排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项目二期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值。项目二期工程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二期工程厂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二期工程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验收期间项目一期和二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满足环评报告文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期间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工作组同意“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二)加强项目原辅料暂存及使用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广州泽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pdf 1.2 MB , 下载次数3
附件2: 验收报告泽林(二期).doc 77.4 MB , 下载次数3
附件3: 验收报告泽林(二期).doc 77.4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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