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0-05181
预算金额85.57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气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伟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30
公告正文

年自动站社会化服务保障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自动站社会化服务保障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气象局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1月17日 06: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85.57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伟、吴梦、陈雪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53199
采购单位 沈阳市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2381382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附件:
附件1 2023年沈阳市气象局社会化保障招标文件12.19.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有效期: 2022-12-19 至 2022-12-26
撰写单位: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金玲
(2023年自动站社会化服务保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自动站社会化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5181
项目名称:2023年自动站社会化服务保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5,720.00
最高限价(元):855,720
采购需求:

1、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社会化保障公司负责对气象观测站(含采集器、传感器、电缆线、太阳能电板、蓄电池、通信设备等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所有器件)进行维护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做到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非汛期12小时处理一般故障(进行更换传感器、采集器、电池等工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汛期或应急响应期间,6小时处理一般故障(进行更换传感器、采集器、电池等工作),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负责提交设备维护维修记录表;承担与气象观测站相关的临时现场保障任务(如应急演练等);负责对气象观测站站址环境的维护;负责对气象观测站按计划进行巡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实施业务运维保障。

2、工程量单

序号

采购数量

1

1批

技术规格标准(工程量清单)

一、保障业务要求

本次项目将通过公开招标完成沈阳市气象局在全市和沈抚示范区的301个自动气象观测站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及约定的其他任务等服务,其中区域气象观测站256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9个、能见度观测站11个、固态降水观测站25个。

二、服务内容

运行监控。实时监视气象观测站运行状况,社会化保障公司要随时接收并分析故障报警信息,做好开展现场维护维修的准备。

巡检标校。所有气象观测站全年至少巡检7次,3月底至4月初进行气象观测站春季巡检,摘掉雨量筒筒盖,清洁维护传感器、太阳能板,检测采集器工作状态;汛期前(5月份)对气象观测站的雨量传感器进行一次精度标校;汛期(6~9月份)每月巡查一次,清洁雨量筒、传感器、太阳能板,检测采集器工作状态,检查气象观测站电池效能、清除杂草等;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冬季气象观测站巡检,封雨量筒筒盖、拆卸翻斗雨量传感器、标定称重式降水测量仪、检查太阳能板,检测采集器工作状态,检查气象观测站电池效能;对于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的巡检,需检查电源线路,清洁维护传感器、摄像头,检测采集器工作状态,核查数据,对摄像头视频、图像采集角度进行校验,及时更换故障采集器、传感器、摄像头;冬季(1~3月份、11~12月份)开展称重式降水测量仪专项巡检,清洁称重桶、更换蒸发抑制剂、检查太阳能板、检查电池效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大天气过程应急加密巡查,接到应急响应通知后,在2~3天的时间内对所有气象观测站的雨量传感器(4~10月份)或称重式降水测量仪(1~3月份、11~12月份)进行清洁维护、检查电池效能。每次巡检需要对观测场环境进行维护,清洁气象观测站场地和仪器支架上的树枝、杂草、蔓藤等;气象观测站观测场内植被不高于20厘米;保障地面上传感器、摄像头、采集器无遮挡;保障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在土壤内压实,无线路外露,测量层数、位置准确;承担气象观测站(含采集系统、传感器、供电系统、通信传输系统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保障气象观测站连续、稳定、可靠的运行,达到合同约定的运行质量考核要求,日常维护、故障维修等作业时应错开整点时刻,保证整点数据的正常传输。

故障维修。监测到气象观测站故障或接到省局疑误数据通报或故障报修单后,应做到2小时响应,非汛期12小时处理一般故障(进行更换传感器、采集器、电池等工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汛期或应急响应期间,6小时处理一般故障(进行更换传感器、采集器、电池等工作),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修复的传感器在重新启用前需进行校准工作;故障修复后应及时回复处理信息。

移动计量检定。保障公司协助网络中心进行移动计量检定,气象观测站要素传感器(雨量传感器除外)的检定工作由保障公司进行拆解、更换备件,并将待检传感器送至网络中心进行检定,在传感器检定期间,需要使用经过计量检定的备件临时代替,待检定合格后,再由保障公司将检定后的传感器安装回原站。 本项目采购上述服务,期限为1年。

二、 服务质量考核

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后要按照辽宁省气象局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作业指导书要求,填写《气象观测站故障维修记录表》和《气象观测站日常维护记录表》,每季度报送给网络中心,网络中心负责做好存档工作。

网络中心和各区、县(市)气象局要跟踪故障排除情况,对气象观测站设备维修情况抽查,网络中心负责抽查市区的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情况,各区、县(市)气象局负责抽查本辖区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情况,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10%气象观测站,并填写抽查记录表,网络中心负责汇总全地区抽查记录表并做好存档工作。

网络中心在冬季(1~3月、11~12月)开展称重式降水测量仪专项考核,每次降水过程,故障设备数量不超过1套,每次故障时次小于12小时。当故障设备超过1套时,每增加1套故障设备,在称重式降水测量仪专项保障经费中扣除0.15万元;每次故障时次超过12小时,在称重式降水测量仪专项保障经费中扣除0.15万元。

网络中心以月为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并填写《气象观测站(区域站)质量考核表》附表5,年度对气象观测站保障工作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指标内容包括气象观测站及时率、业务可用性、维护完成率(巡检)、故障修复及时率等。根据三个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按比例支付社会化保障公司服务费,月考核成绩低于95分考核指标,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并提出警告;连续两个月均未达标,我局有权终止合同,社会化保障公司按照比例退还付款。

服务维修标准

满足项目要求

安全标准

满足项目要求

配备件附
工具标准

满足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气象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7号
联系方式: 024-23813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丽伟、吴梦、陈雪婷
电 话: 024-228531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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