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岩市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说明
根据省水利厅针对市、县级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要求,由市水利局组织进行摸底调研,决定对市、县级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标书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在信封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于 2023年 12月 14日下午17点之前(北京时间)送往龙岩市水利局(市行政办公中心7H203)。
联系电话:0597-2661033。
开标时间由采购单位确定,邀请局招标小组开标。
2、本次项目投标内容: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内容。
3、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35万元(7县级各5万)。各服务商的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在满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下,最低价中标,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价,采购单位有权从最低报价服务商中决定中标方。
4、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单位(市水利局和7县级水利部门)与中标方双方签订。
5、交货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巡检服务。
6、付款条件:分二次支付,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后按县别签订合同支付第一期款项。
(2)服务结束后并提交服务报告,经市、县水利局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7、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8、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现场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提供响应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以常驻维护人员的形式提供维护服务。
2) 中标单位须保证采购单位任何数据不外泄,如发生由中标单位引起的数据泄密,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市政类专业硕士学位且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称;
三、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 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7. 佐证资料
8. 以上材料需准备一正一副,正本副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服务与要求
1、项目背景
1.1 编制目的
李国英部长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修订《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水利部门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2022年度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水函〔2022〕306号)》及《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龙岩市水利局计划在市、县两级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在乡、村两级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要求市级及县级预案中应包含山洪灾害防御的内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纳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
1.2 项目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财产和资产密度还将进一步增长,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山洪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必将同步增长,其影响会愈来愈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观目标,都对城市水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现行的市级、县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实施,在应对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减轻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全市防御山洪灾害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国家、省防办高度重视“四预”工作,龙岩市水利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积极开展修订龙岩市及区县级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乡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汛抗旱预案体系。
1.3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4)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06年)。
(2)相关规划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3)《水利信息化顶层设计》;
4)《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5)《水利数据中心基本技术要求》;
6)《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7)《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8)《全国水利信息化纲要》;
9)《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3)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1〕341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水防〔2020〕295号);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国家防办,2015年7月);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技术要求》;
5)《山洪灾害预警指标检验复核技术要求(试行)》;
6)《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7)《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方法指南》;
8)《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方法技术指南》;
9)《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10)《省、地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11)《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办汛一〔2015〕13号);
12)《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13)《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明白卡宣传栏标识标牌等制作技术标准》;
14)《福建省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指南》;
15)《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16)《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181号);
17)《省级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汛〔2014〕80号);
19)《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报批稿)》;
20)《山洪灾害预警设备技术条件》(SL762-2018);
21)《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2019年修订);
22)《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23)《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标准》;
24)《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技术要求》(试行)。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防御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充分利用本行业内的应急资源,发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4)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工作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具体分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四部分内容,其中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为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在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开展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及隐患排查。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持续开展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明白卡发放等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市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
2.1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及隐患排查
(1)工作方法
隐患排查:增加县区洪涝灾害隐患排查,补充调查近年来发生山洪灾害事件形成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为各镇(街)、村(社区),以及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系统开展危险性分析,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成果,排查山洪灾害危险区隐患点。
危险区管理清单实行常态更新、应急更新和联动更新:依据《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编制指南》和精准分区分级防控山洪灾害的工作要求,每年汛前应根据环境变化、村镇搬迁、责任人调整等情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镇进行隐患排查和危险区清单的补充和更新工作。
(2)清单内容
危险区清单的编制基于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补充调查和实际发生的山洪灾害事件,包括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和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危险区清单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危险区为单元。
危险区清单内容应包括危险区名称及所属行政区、危险区风险类型、风险等级、防洪能力,以及防御对象户数、人口数、特殊人群数、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表2.1-1、2填报。
表2.1-1 XXX 县(区、市)XXX 乡(镇)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表
填表说明:
1、县(市、区):填写危险区所在的县(市、区)的名称。
2、乡镇(街道)名称:填写危险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的名称。
3、行政村(社区):填写危险区所在的行政村(社区)的名称
4、危险区名称:填写危险区单元一般与社会管理单元相对应,可为自然村、学校、医院、养老院、农家乐、景区、矿场、林场、施工工地等。
5、风险类型:填写危险区风险类型,可为临河隐患、阻水隐患、工程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历史山洪等
6、风险等级:填写危险区所处的风险等级,高风险区填 I,低风险区填 II。各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风险等级。
7、现状防洪能力:一般为成灾水位对应的洪水重现期(单位:年,取整数)。
8、户数:填写危险区单元内的家庭户数(单位:户)
9、人口数:填写危险区内的年末常住人口数(单位:人)。
10、特殊人群:老弱妇幼及行动不便人口数,填写危险区内的老人、妇女、儿童及行动不便人口数(单位:人)。
11、责任人: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汛责任人姓名。
12、联系电话: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汛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表2.1-2 XXX 县(区、市)XXX 乡(镇)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表
填表说明:
1、县级行政区名:填写危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的名称。
2、县级行政区代码:填写县级行政区名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3、用于直接预警的监测站点
(1)简易监测站:填写危险区内是否配置简易雨量报警器、简易水位(报警)站。
(2)自动雨量站:填写危险区所关联的上游自动雨量站名称,可包括周边自动雨量站。当有多个雨量站时,应用分号隔开。
(3)自动水位站:填写危险区所关联的上游河道自动水位站名称。当有多个水位站时,应用分号隔开。
4、临时避险场所情况:
(1)地点:填写危险区对应的临时避险场所地点。
(2)容纳人数:填写危险区对应的临时避险场所容纳人数(单位:人)。
5、雨量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填写 1h、3h 和 6h 的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单位:mm,取整数)。
6、水位预警指标:填写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水位预警指标(单位:m,1位小数)。
(3)清单管理
1)清单填报
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填报工作以危险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填报主体,结合防汛建档立卡在省防汛平台上完成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的填报。
2)清单复核
采用县级复核和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成果进行检查复核。通过复核的成果予以存档、备案,并用于各级防汛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3)清单维护
建立常态化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维护与更新机制,每年汛前进行清单更新、补充和修订等工作。
4)清单使用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可以附件形式纳入各级灾害防御预案,并动态更新至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数据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危险区采取不同的山洪灾害防御措施。
3 工作进度
根据上述工作内容,预计工作时限为4个月。
4 预期成果
结合《方案》实施要求及工作内容,本项目预期成果如下:
更新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将主要成果纳入《新罗区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汀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永定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上杭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武平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连城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漳平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报价总价(大写):
法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根据省水利厅针对市、县级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要求,由市水利局组织进行摸底调研,决定对市、县级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项目进行询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投标书须用密封信封递交,并在信封盖上公章,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于 2023年 12月 14日下午17点之前(北京时间)送往龙岩市水利局(市行政办公中心7H203)。
联系电话:0597-2661033。
开标时间由采购单位确定,邀请局招标小组开标。
2、本次项目投标内容: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内容。
3、本次招标设有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35万元(7县级各5万)。各服务商的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在满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下,最低价中标,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价,采购单位有权从最低报价服务商中决定中标方。
4、合同签订:合同由采购单位(市水利局和7县级水利部门)与中标方双方签订。
5、交货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巡检服务。
6、付款条件:分二次支付,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后按县别签订合同支付第一期款项。
(2)服务结束后并提交服务报告,经市、县水利局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
7、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8、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现场响应,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提供响应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以常驻维护人员的形式提供维护服务。
2) 中标单位须保证采购单位任何数据不外泄,如发生由中标单位引起的数据泄密,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市政类专业硕士学位且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称;
三、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 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 报价明细表(加盖公章);
7. 佐证资料
8. 以上材料需准备一正一副,正本副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服务与要求
1、项目背景
1.1 编制目的
李国英部长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优化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修订《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水利部门需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2022年度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水函〔2022〕306号)》及《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龙岩市水利局计划在市、县两级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在乡、村两级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要求市级及县级预案中应包含山洪灾害防御的内容,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纳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中。
1.2 项目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财产和资产密度还将进一步增长,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若不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山洪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必将同步增长,其影响会愈来愈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观目标,都对城市水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现行的市级、县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实施,在应对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减轻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近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建设,全市防御山洪灾害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国家、省防办高度重视“四预”工作,龙岩市水利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要求,积极开展修订龙岩市及区县级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乡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防汛抗旱预案体系。
1.3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订);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4)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06年)。
(2)相关规划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3)《水利信息化顶层设计》;
4)《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基本技术要求》;
5)《水利数据中心基本技术要求》;
6)《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7)《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8)《全国水利信息化纲要》;
9)《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3)有关技术标准及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2021〕341号);
2)《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水防〔2020〕295号);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国家防办,2015年7月);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技术要求》;
5)《山洪灾害预警指标检验复核技术要求(试行)》;
6)《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技术要求》;
7)《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方法指南》;
8)《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方法技术指南》;
9)《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10)《省、地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11)《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办汛一〔2015〕13号);
12)《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
13)《福建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明白卡宣传栏标识标牌等制作技术标准》;
14)《福建省基层山洪灾害防御培训演练指南》;
15)《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16)《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9〕181号);
17)《省级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汛〔2014〕80号);
19)《福建省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实施方案(报批稿)》;
20)《山洪灾害预警设备技术条件》(SL762-2018);
21)《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2019年修订);
22)《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23)《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标准》;
24)《省级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技术要求》(试行)。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防御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充分利用本行业内的应急资源,发挥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作用,建立健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4)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和利用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工作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部分具体分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山洪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提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四部分内容,其中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为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在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开展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及隐患排查。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龙岩市7个山洪灾害防治县持续开展责任落实、预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明白卡发放等群测群防工作,开展市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修订。
2.1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及隐患排查
(1)工作方法
隐患排查:增加县区洪涝灾害隐患排查,补充调查近年来发生山洪灾害事件形成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为各镇(街)、村(社区),以及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系统开展危险性分析,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成果,排查山洪灾害危险区隐患点。
危险区管理清单实行常态更新、应急更新和联动更新:依据《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编制指南》和精准分区分级防控山洪灾害的工作要求,每年汛前应根据环境变化、村镇搬迁、责任人调整等情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镇进行隐患排查和危险区清单的补充和更新工作。
(2)清单内容
危险区清单的编制基于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补充调查和实际发生的山洪灾害事件,包括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和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危险区清单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危险区为单元。
危险区清单内容应包括危险区名称及所属行政区、危险区风险类型、风险等级、防洪能力,以及防御对象户数、人口数、特殊人群数、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表2.1-1、2填报。
表2.1-1 XXX 县(区、市)XXX 乡(镇)危险区防御对象清单表
行政区划 | 危险区单元 | 防御对象 | | ||||||||||
序号 | 县 (市、区) | 乡镇 (街道) | 行政村 (社区) | 名称 | 风险类型 | 风险等级 | 防洪能力 | 户数 | 人口数 | 特殊人群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危险区二维码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县(市、区):填写危险区所在的县(市、区)的名称。
2、乡镇(街道)名称:填写危险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的名称。
3、行政村(社区):填写危险区所在的行政村(社区)的名称
4、危险区名称:填写危险区单元一般与社会管理单元相对应,可为自然村、学校、医院、养老院、农家乐、景区、矿场、林场、施工工地等。
5、风险类型:填写危险区风险类型,可为临河隐患、阻水隐患、工程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历史山洪等
6、风险等级:填写危险区所处的风险等级,高风险区填 I,低风险区填 II。各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风险等级。
7、现状防洪能力:一般为成灾水位对应的洪水重现期(单位:年,取整数)。
8、户数:填写危险区单元内的家庭户数(单位:户)
9、人口数:填写危险区内的年末常住人口数(单位:人)。
10、特殊人群:老弱妇幼及行动不便人口数,填写危险区内的老人、妇女、儿童及行动不便人口数(单位:人)。
11、责任人: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汛责任人姓名。
12、联系电话:填写危险区对应的防汛责任人的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表2.1-2 XXX 县(区、市)XXX 乡(镇)危险区监测预警体系清单表
县级行政区名 | | 县级行政区代码 | | |||||||||||
序号 | 危险区编码 | 用于直接预警的监测站点 | 临时避险场所情况 | 雨量预警指标(mm) | 水位预警指标(m) | |||||||||
| | |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准备转移 | 立即转移 | |||||||
| | 简易监测站 | 自动|雨量站 | 自动水位站 | 地点 | 容纳人数 | lh | 3h | 6h | lh | 3h | 6h | | |
1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县级行政区名:填写危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的名称。
2、县级行政区代码:填写县级行政区名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3、用于直接预警的监测站点
(1)简易监测站:填写危险区内是否配置简易雨量报警器、简易水位(报警)站。
(2)自动雨量站:填写危险区所关联的上游自动雨量站名称,可包括周边自动雨量站。当有多个雨量站时,应用分号隔开。
(3)自动水位站:填写危险区所关联的上游河道自动水位站名称。当有多个水位站时,应用分号隔开。
4、临时避险场所情况:
(1)地点:填写危险区对应的临时避险场所地点。
(2)容纳人数:填写危险区对应的临时避险场所容纳人数(单位:人)。
5、雨量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填写 1h、3h 和 6h 的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预警指标(单位:mm,取整数)。
6、水位预警指标:填写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水位预警指标(单位:m,1位小数)。
(3)清单管理
1)清单填报
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填报工作以危险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填报主体,结合防汛建档立卡在省防汛平台上完成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的填报。
2)清单复核
采用县级复核和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成果进行检查复核。通过复核的成果予以存档、备案,并用于各级防汛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3)清单维护
建立常态化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维护与更新机制,每年汛前进行清单更新、补充和修订等工作。
4)清单使用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可以附件形式纳入各级灾害防御预案,并动态更新至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数据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危险区采取不同的山洪灾害防御措施。
3 工作进度
根据上述工作内容,预计工作时限为4个月。
4 预期成果
结合《方案》实施要求及工作内容,本项目预期成果如下:
更新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将主要成果纳入《新罗区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汀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永定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上杭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武平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连城县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漳平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
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或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投标金额(元) | 备注 |
1 | 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 县级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更新隐患排查 | 7 | 新罗 元 永定 元 上杭 元 武平 元 长汀 元 连城 元 漳平 元 共 元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报价总价(大写):
法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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