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场馆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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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场馆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2021-09-0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鼓楼区博物馆
乙方:福建邦恒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FJTLZB[CS]2021001的博物馆场馆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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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1020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1)镇海楼名城馆古建筑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面积4500约平方米;镇海楼楼体内外灭鼠服务,面积约2200平方米;镇海楼楼内粉蠹虫防治服务,面积约877平方米。(2)林纾故居古建筑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约500平米;(3)高士其故居古建筑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1200平米;高士其故居古建筑内外,面积约1200平方米;(4)仁寿堂古建筑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约700平米;(5)温泉博物馆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约2000平方米;(6)方声洞故居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约500平方米;(7)鳌峰坊5号白蚁预防与灭治服务、灭鼠服务,面积约323平方米。 | 白蚁防治、灭鼠、粉蠹虫灭制服务,1、质量标准:达到白蚁防治技术规范要求。2、白蚁预防和灭治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所使用的药物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3.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施工期间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采购人现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 应商自行负责。 | 1 | 1.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渠道建筑物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 9981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捌佰壹拾捌元整(¥9981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次项目属于跨年采购项目;合同每年一签,总服务期为二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白蚁防治 5.1.1应对现场建筑物进行蚁害检查或白蚁灭治处理,消除隐患。 5.1.2应向甲方提供治理白蚁的基本状况(包括投放药物地点等),对治蚁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及时调整防治白蚁点。 5.1.3应严格按照白蚁防治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治理白蚁工作。在接到甲方报告白蚁情况后,应以最短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赶到现场处理。 5.1.4每年4—9月为白蚁高发期,每月检查1次,其余每二个月检查1次,检查中发现白蚁及时处理。 5.1.5室内地坪与墙体预防白蚁施工。 5.1.6房屋建筑室内地坪垫层和三层以下(含三层)的墙体都要进行预防白蚁施工。 5.1.7室内地坪施药在垫层夯实后,浇灌混凝土(结构层)前,用低压喷洒的方法对垫层进行施药处理。要求有效渗透深度:在靠墙体四周30cm范围内,不少于20cm,其它部位达10cm,喷洒均匀。 5.1.8设有架空层的地坪,应在铺设架空盖板前,对盖板下的垫层和墙体,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1.9室内墙体施药在抹灰层施工前,用低压喷洒或喷淋的方法对墙体基层的表面进行施药处理。要求施药部位在离地面50cm范围内,对留有门框的门洞和厨房、卫生间等易受潮的房间和部位要作重点施药处理。 5.1.10地下室的墙体基层表面和地坪垫层均采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全面施药处理。 5.1.11室内地坪预防白蚁施工药剂的使用量每平方米4L,室内墙体预防白蚁药剂的使用量每平方米3L。 5.1.12室外散水地坪和墙体预防白蚁施工。 5.1.13建筑室外散水地坪垫层和外墙体都要进行预防白蚁施工。 5.1.14室外散水地坪在垫层回填至—20cm和±0.00时,分别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要求施药部位在离外墙基30cm范围内,喷洒均匀。 5.1.15外墙体基层表面用低压喷洒或喷淋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要求施药部位在离地坪30cm范围内,喷洒均匀。 5.1.16室外散水地坪预防白蚁施工药剂的使用量每平方米4L,室外墙体预防白蚁施工药剂的使用量每平方米3L。施药处理完毕后,应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地坪的结构层和墙体的装饰层施工,避免药剂层长时间裸露在空气或阳光下,导致药物挥发、分解或流失。 5.1.17木构件预防白蚁施工。 5.1.18木栖性、土木两栖性中乳白蚁属危害区的房屋建筑室内各楼层和散白蚁属、土栖性白蚁危害区的房屋建筑室内三层以下(含三层)的木门樘、木窗樘、门窗木砖、贴脸木条、窗木底板、木过粱等木质材料都要进行预防白蚁施工。 5.1.19木门樘、木窗樘在安装前,对贴墙着地部位用涂刷或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至少应施药二遍,使药液充分吸收。 5.1.20门窗木砖已在墙体施工时埋入的,可结合对室内墙体施药时,对其喷洒;未埋入的采用浸渍的方法,使药液充分吸收。 5.1.21贴脸木条、窗木底板、木过梁在安装前,对贴墙部位用涂刷或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1.22木构件预防白蚁施工药剂的使用量每平方米0.2L,所使用的药物应不影响木构件油漆效果。 5.1.23其它部位预防白蚁施工。 5.1.24建筑地坪上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沿缝向下灌注药剂进行施药处理。 5.1.25建筑室内墙体预留的电源插座和配电箱等空位,在室内墙体预防白蚁施工的同时,用喷淋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1.26建筑内的电梯井、管缆井等的地坪和内墙,在室内地坪和墙体预防白蚁施工的同时,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1.27对无法拆除的建筑木模板等,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1.28各类埋地管线外墙出入口周围50cm土壤或管道地沟,用低压喷洒的方法进行施药处理。 5.2灭鼠 5.2.1每个月全面饱和投放毒饵1次。 5.2.2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1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补充投放毒饵;并确保安全用药。 5.2.3复杂环境附近(电房、监控中心等)长期保持有药量。 5.2.4建筑物内环境不得投放鼠药,应采用物理方式布放鼠板。 5.2.5布放防干预性的鼠盒,布控点见“常规布点区域表”。 5.2.6及时巡查和安全清理死鼠,不让死老鼠腐臭和污染环境。 5.3粉蠹虫 5.3.1采用环保药物进行处理。 5.4项目质量标准要求 5.4.1质量标准:达到白蚁防治技术规范要求。 5.4.2白蚁预防和灭治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所使用的药物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4.3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施工期间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5其他要求 5.5.1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渠道建筑物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5.5.2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耽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3白蚁防治的药物屏障应一次性完成,对不能一次完成的,应分次设置,上下次施药处理应做好衔接。乙方应及时跟进现场进度,提前与甲方确定施 药的时机,以免需白蚁防治的部位造成遗漏,并影响现场的进度。 5.5.4施工过程中做好白蚁防治施工记录表,每次施工过程须详细记录,并注意有价值现场照片的拍摄,从开工到结束形成完整的施工资料,以满足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5.5.5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保管、专仓储存、出入库登记的药物安全保管措施。 5.5.6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劳动保障措施,凡是施工的人员均需配带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防毒口罩、防护手套等劳保产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 ; 验收期次说明: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本项目属于跨年采购项目,总服务期为二年。合同每年一签,在一年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评议,如考核评议不合格,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若首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乙方表现良好,经相关测评达标,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按照甲方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验收标准 服务合同到期时,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服务情况进行如下验收∶ 服务区域内无粉蠹; 服务区域内无新增白蚁活体; 服务区域内鼠密度不超过5%。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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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生效,财政专项资金到位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 |
2 | 50 | 服务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财政专项资金到位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2022 年 8 月 30 日 。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下列第(1)至(6)项(此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选择单一选项或任意两项以上组合): (1)乙方无法履行或拒不履行的,按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何时、以何种方式终止本合同。 (2)乙方逾期履行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总价的1‰/日降低总价或按总价的1‰/日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履行达30日,甲方可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何时、以何种方式终止本合同。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或义务的,按总价的30%降低总价,同时甲方可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何时、以何种方式终止本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根据甲方要求按总价的5%/次降低总价或按总价的5%/次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纠正达5日,甲方可随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何时、以何种方式终止本合同。 (5)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违约终止本合同的,除承担约定的其他具体违约责任外,还应另行按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7乙方均应承担其违约等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服务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保全申请费以及可得利益损失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其他事宜按招投标文件执行。 14.2通知 14.2.1本合同和/或附件指定的授权人、联系方式等既适用于本合同项下通知、所涉之债务催收等,亦适用于争议解决机构送达,其适用范围包括仲裁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等各类司法或仲裁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联系方式变更的书面通知实际送达甲方和/或争议解决机构后生效。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公章、各类专用章(如财务、合同)、部门章、收发章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印章均是其通知或联系、法律文书往来、送达的有效印章。 14.2.2为确保各方沟通的效率和质量,任何被认定为有效的意思表示务必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以书面形式向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联系方式送达,但甲方以书面和/或行为确认的除外。从本合同载明的乙方任一授权人、联系方式等发出的任何信息,视为乙方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非本合同载明的甲方联系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不视为甲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但甲方以书面和/或行为确认的除外。 14.2.3按下列送达规则,以最早送达乙方的日期为准:甲方以实时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面谈、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等)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甲方以邮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等)发出之次日视为送达之日;甲方以公告方式发布(发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在地)之日起第十日视为送达之日。因乙方提供或者确认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变更后未及时告知以及乙方或其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退回的,以法律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乙方的,在送达回证等相关文书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留置送达乙方的,以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为避免视为默示接受,乙方对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之意思表示的任何异议,务必于上述意思表示送达之日起次日内向甲方书面送达,否则视为同意。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 福州市鼓楼区博物馆 | 乙方: | 福建邦恒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内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声哲 | 单位负责人: | 王香花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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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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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林先生13705070292 |
联系方法: | 1812085555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34501018260000791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