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47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3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招标联系人孙承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春霞025-86338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56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2〕153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沭船闸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境内,中运河与淮沭新河交汇处,与淮阴闸相邻,是分淮入沂综合利用工程之一,与淮阴闸共同承担淮沭新河防洪任务,同时沟通淮沭新河与中运河航运,具有防洪与航运功能。为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完善管理设施,改善运行条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需对其进行加固改造。
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按原规模进行加固改造,船闸上、下闸首净宽10m,短廊道集中输水;闸室尺度为135m×12m×2.5m(长×宽×水深);拆建公路桥。
主要建设内容:对船闸闸首、闸室及导航墙进行除险加固;拆建公路桥;拆建上下闸首控制室;上下游引航道增设靠船墩;更新改造闸门及其埋件、启闭机、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工程总投资约4735万元,计划施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为: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完成过工程投资2000 万元及以上(该监理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的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万元。
7.4分值构成
1. 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素质10分,监理机构组建:22分,监理大纲:35分,监理取费:20分,投标企业综合素质9分,信用等级: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 系 人:孙承祥
联系电话:0517—83561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3室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戴春霞、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44498624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2〕153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沭船闸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境内,中运河与淮沭新河交汇处,与淮阴闸相邻,是分淮入沂综合利用工程之一,与淮阴闸共同承担淮沭新河防洪任务,同时沟通淮沭新河与中运河航运,具有防洪与航运功能。为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完善管理设施,改善运行条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需对其进行加固改造。
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按原规模进行加固改造,船闸上、下闸首净宽10m,短廊道集中输水;闸室尺度为135m×12m×2.5m(长×宽×水深);拆建公路桥。
主要建设内容:对船闸闸首、闸室及导航墙进行除险加固;拆建公路桥;拆建上下闸首控制室;上下游引航道增设靠船墩;更新改造闸门及其埋件、启闭机、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工程总投资约4735万元,计划施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为: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完成过工程投资2000 万元及以上(该监理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已完成监理的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 2022年 10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万元。
7.4分值构成
1. 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素质10分,监理机构组建:22分,监理大纲:35分,监理取费:20分,投标企业综合素质9分,信用等级: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总监(副总监)素质(10分)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8分) | (1)年龄≤60 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 1 分,年龄>60 周岁不得分。 (2)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 1 项工程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监理标段所对应的工程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施工监理总监或副总监业绩的得 3 分,每增加 1 项得 3分,最多得 6 分。 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3)专业: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下同)为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得1分。 | 8 | |
副总监素质(2分) | (1)副总监职称:中级职称及以上,年龄≤60 周岁(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得1 分,年龄>60 周岁不得分。 (2)专业:所学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得1 分(毕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专业)。 | 2 | |||
监理机构组建(22分) | 专业配置(18分) | (1)专业配置:监理人员中应配备水工建筑、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水土保持、桥梁监理工程师各 1 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各 1 名(以上以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得 10分,每缺 1 个专业扣 1 分。最多得 10分。 | 10 | ||
(2)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得3分;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高得5分。 | 5 | ||||
(3)监理(总监和副总监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年龄结构(2分) | 未配置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监理人员的得2分;配置1人扣1分,最多扣2分。 | 2 | |||
仪器设备(2分) |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2 | |||
2.2.4 (2) | 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35分) | 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35分) | 1、监理大纲(含监造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其他酌情赋分。 | 8 |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9分,其他酌情扣分。 | 9 | ||||
3、主要和关键生产工艺规程及检验要求控制方案好,检验工作内容及方法合理,过程监督控制方案好得5分,其他酌情扣分。 | 5 | ||||
4、对本工程关键工序的技术、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得5分,其他酌情扣分。 | 5 | ||||
5、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和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分,其他酌情扣分。 | 4 | ||||
6、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和具体措施的得2分,其他酌情扣分。 | 2 | ||||
7、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并有具体落实的得1分,其他酌情扣分。 | 1 | ||||
8、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好得1分,其他酌情扣分。 | 1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本工程监理酬金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0万元。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限价得基本分 15 分,与最高限价相比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 1 分,最高得分为 20 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 注:采用内插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
2.2.5 (4) | 投标企业综合素质 (9分) | 单位业绩(6分) |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 1 项工程投资 3000 万元及以上(监理合同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的得3分,每增加 1 项得 3 分;最多得 6 分。 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得分。 | 6 | |
财务状况(1分) | 投标人近3年内财务状况连续盈利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附审计报告。 | 1 | |||
体系认证(2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1分,最多得2分。 | 2 | |||
2.2.5 (5) | 信用等级(4分) | 投标人信用等级(4分) | 信用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信用等级(4分):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沭船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8号
联 系 人:孙承祥
联系电话:0517—83561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3室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戴春霞、沈醉云
电 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44498624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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