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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文机关: 昌江县石碌镇 | 【字体: 大 中 小】 |
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医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报名邀请公告
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拟对红林医院片区所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征收补偿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该项目征收范围的房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林医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
二、项目概况:红林医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约260户(以入户实际评估户数为准),拟选定一家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政府
四、委托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
五、报名条件
(一)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或资产评估资质。
(二)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业绩。
(三)能安排一名以上估价师或评估师驻地开展工作。
(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六、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评估委托书或合同二例);
(五)评估质量承诺书;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七)报价函原件。
注:以上材料须以A4胶装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选择程序
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石碌镇人民政府将符合资质的,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下发给红林医院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所涉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户,由被征收项目范围内过半数被征收人依法选定并书面报石碌镇人民政府;协商不成的,由被征收项目范围内不少20名被征收人代表通过随机(抽签)选定等方式确定。前述办法无法执行的,由石碌镇人民政府通过随机(抽签)选定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工作日内受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82号(三楼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钟秉壮
联系电话:18689757855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