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悦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招=多米诺标识科技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多米诺标识科技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滨江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
常熟滨江热力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多米诺标识科技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开区东周路11号。
2.1.2建设规模:多米诺标识科技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的光伏系统的整体设计、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保修等。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1.3合同估算总价:投资额约155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5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2023年9月10日之前需完成。
2.1.5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备案、国网接入报批、施工图审查、报竣工并网等各项工作;
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含屋顶荷载复核)、所有设备采购保管、土建、安装、调试(包含相关保护定值计算及校调);
厂用电系统的接入;
站内、外监控通信工程、消防系统、安保系统、通讯施工、调试及设备材料到货及安装后的检测、国网公司等所有的外部验收涉及的工作等;
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72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电能质量检测、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效率测试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2.1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屋面载荷设计,电气设计说明、屋顶防雷平面图、接地平面图、光伏电力系统图、0.4KV低压系统图、屋顶电力平面图、地面电缆沟结构图和建筑图、全厂总图、电力主要设备材料汇总表等不限于未提供的说明。
2.2.2本项目施工范围为:主厂房屋面光伏敷设、动力线引至二楼0.4KV低压室、0.4KV低压室新增光伏专用动力柜、和原8.8KW光伏项目对接、预留汽车位光伏项目等不限于未提供的需求。
2.2.3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3个近五年内光伏总承包项目业绩,总容量不低于1MW。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承担过1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须由具有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5.3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请申请人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现场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投标;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投标资格。
4.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盖章)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3近1年内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提供)
4.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2.6拟派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4.2.6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7月10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手 机:132 6028 6730
E-mail: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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