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第五期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会(稳经济促发展专场)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抓项目、破难题、强服务”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温州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开展财政资金助力稳经济促发展专场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本期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财政资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计划招标规模总额10亿元。每一个标位自行投标限额最小为0.2亿元,最大为1.6亿元,最大投标量不得超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限定量,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温州市区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20-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 温州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人与地址:
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四、招标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1日8:30至7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期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根据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直接线上获取。
(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19日8:30-14:20,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后将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4:30在温州市财政局主楼1339开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请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及时按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和报名。
联系人:朱栋
联系电话:0577-88502909
附件信息:
一、招标项目:
财政资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计划招标规模总额10亿元。每一个标位自行投标限额最小为0.2亿元,最大为1.6亿元,最大投标量不得超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限定量,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温州市区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20-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 温州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人与地址:
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四、招标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1日8:30至7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期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根据要求上传报名相关资料。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直接线上获取。
(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19日8:30-14:20,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后将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14:30在温州市财政局主楼1339开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
请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及时按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和报名。
联系人:朱栋
联系电话:0577-885029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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