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已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会议纪要--花医办公〔2022〕65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现对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进行采购。
3.本项目预算:332880.00元。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服务内容:对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2023年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院所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等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7.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注:若报名的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报名的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园亭路56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5870258215
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联系人:谢工、陈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28966、1380949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