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46头牛分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ZZCQ2024101600040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7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元) | 保证金设置(元) |
1 | N0109WZ242477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30头夏洛莱母牛打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1000.00 | 100000.00 |
2 | N0109WZ242478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头夏洛莱母牛打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400.00 | 10000.00 |
3 | N0109WZ242479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5头夏洛莱二岁牛打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2500.00 | 10000.00 |
4 | N0109WZ242480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头夏洛莱二岁牛打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000.00 | 10000.00 |
5 | N0109WZ242481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7头西门塔尔牛犊打包转让(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600.00 | 10000.00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乌日吉乐嘎查白牛基地 | ||
标的现状 | 存活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65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21 | ||
评估机构 | 呼和浩特市誉和兴通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详见上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西乌珠穆沁旗阿尔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乌珠穆 联系电话:18047900416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处置淘汰46头牛事宜的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西乌珠穆沁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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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工作,在《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签订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延期一天交接或运输的,转让方将按照每天20元/匹/头收取受让方饲养费以此类推。交接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联系人:乌珠穆 18047900416 标的物所在地:西乌珠穆沁旗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0-17 09:00:00 至 2024-10-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 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详见上表,截止时间2024-10-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及运输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最高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
附件下载 | 明细表.xlsx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龙、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19304790276、1858609810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锡林浩特市赛汉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 |
技术支持 | 李丽云 18586095927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www.nmcqj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