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92023084016
预算金额4989.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左飞龙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雅蓉022-662261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08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3]08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泽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3〕111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989.5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389.53万元,银行贷款:36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7566.1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泽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27566.19平方米,本项目对自有的天泽公寓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面积为27566.19平方米。 本次工程内容包括室内精装、外檐墙面维修、机电系统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然排烟系统等消防系统,智能水表电表及门锁、信息网络系统、室外配套设施及管网维修、景观铺装和绿化提升工程等,竣工后用于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本次改造项目不涉及工程规划调整,消防等级不需调整,未新增建筑面积,不涉及研发及生产类设备,后续不办理能评、环评相关手续;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4989.5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开发区海景街6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泽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27566.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66.19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3784.42平方米、最高层数6层、最高高度23.7米、最大单跨跨度7.5米、结构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工程内容包括室内精装、外檐墙面维修、机电系统改造、消火栓末端点位调整、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然排烟系统等消防系统,智能水表电表及门锁、信息网络系统、室外配套设施、景观铺装和绿化提升工程等,后期用于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本次改造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不涉及总平面图、节能、无障碍、绿建、装配式及海绵城市等内容;消防设施仅改造末端点位,不涉及主要消防设备用房;发电机房,电力设备供配电系统,换热站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本项目内无燃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32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和天津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技术职称 ,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6)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204室,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资料、受委托人近 3 个月社保和报名确认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通过现场、邮件(tdsz-gcglb@teda.com.cn)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英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21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210联系人:左飞龙电话:28221927
传  真:2822192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喜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盛达街45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孙雅蓉电话:022-66226134
传  真:022-66226128
日期:2023年08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万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左飞龙
电话:28221927传真:2822192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21号增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