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并于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JHCC-2023019(采购计划文号:JM-2023-10-01003)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服务
1.3预算金额:30万元
1.4最高限价:30万元
1.5服务需求:主要围绕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制作推广信用宣传视频、配合在权威媒体开展宣传等内容提供服务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1.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95763。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人:刘西欧
联系方式:0431-88779759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吉发广场C座西区20楼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方式:0431-885471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方式:0431-88547197
4、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
电话:0431-89865800
附件信息:
最终版【政采云·磋商文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服务(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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