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博物馆东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升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金额
2346.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21-w10447
预算金额2346.3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雯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博物馆东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升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1121-10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ZZ20220364-H)
项目名称:上海博物馆东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升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0021-W10447
预算金额:23463016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3463016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上海博物馆东馆一至五层展厅及库房区域,综合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部署实施及第三方检测和验收等工作。供货及安装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或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算270日历天,供应商须完成深化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技防验收及移交培训工作。质保期2年。
具体项目内容、工作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采购人正式通知之日起算270日历天,供应商须完成深化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技防验收及移交培训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
3.4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核准壹级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资质证书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资质证书;
3.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上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19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答疑: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提交方式:供应商不管有无问题都必须提交书面文书,若无问题请提交无疑问函,书面文书一式一份,并应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提问的电子文件发送至jwli@sicc.sh.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静雯 23300510
踏勘:自行踏勘
踏勘时间:2022年12 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踏勘地点:上海博物馆东馆杨高南路6号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崔震宇  63723500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疫情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人员隔离等要求。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博物馆
地 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6372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楼1708室
联系方式:2330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雯
电 话:233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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