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29.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tpzb2023-004
预算金额3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吉丰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亚楠0476-8831060
中标联系人崔财鸣
公告正文

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MTPZB2023-004)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6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赤峰盛宏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6万元,质量:满
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赤峰市蒙东道路货运车辆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28
万元,质量: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赤峰喜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350.4万元,质量:满
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赤峰盛宏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崔财鸣/;
中标候选人(赤峰市蒙东道路货运车辆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伊宝贵
/;
中标候选人(赤峰喜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颖/;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赤峰盛宏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见正文;
中标候选人(赤峰市蒙东道路货运车辆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见正
文;
中标候选人(赤峰喜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见正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
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
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公示期提出的异议应有事实依据,
如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查证后属于诬告或无理取闹者,情节严重者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并进行
相关经济处罚。
三、其他
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服务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
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赤峰盛宏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报价:
3296000.00元
供货期:1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授权委托人:崔财鸣
业绩:
①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合同,签订日期:
2022.1.12;
②赤峰东元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粉运输合同,2021;
③赤峰首泰建材有限公司水泥运输合同,2021.5.6;
④陵源市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源泉粉磨厂运输合同2022.8.5;
⑤赤峰山水远航有限公司水泥运输合同2023.3.1;
第二中标候选人:赤峰市蒙东道路货运车辆卫星监控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报价:3328000.00元
供货期:1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授权委托人:伊宝贵
业绩:
①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运输合同2022.6.1;
②赤峰市鑫海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购销合同2021.6.1;
③中国人民解放军96781部队承德前指粉煤灰采购合同2022.8.25;
④赤峰鑫业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煤粉灰购销合同2021.6.25:
⑤赤峰市运诚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购销合同2021.7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赤峰喜泽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报价: 3504000.00元
供货期:1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授权委托人:杜颖
业绩:
①朝阳旭日矿渣粉磨有限公司2020.9.1;
②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销售合同2022.9.1;
③赤峰市利顺运输有限公司水泥运输合同2021.5.6;
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
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
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
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公示期提出的异议应有事实依据,
如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查证后属于诬告或无理取闹者,情节严重者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并进行
相关经济处罚。
招标人: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
邮 编:024070
联系人:潘吉丰
电 话:0476-3599352
电子邮箱: panjf00567@126.com
招标代理: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55
联系人:杨亚楠
电话:0476-8831060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东元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
联系人:潘吉丰
电 话:137047633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A座3区651
联系人: 杨经理
电 话: 0476-8831060
电子邮件: nmgtp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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