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明华府二期(高屯城中村改造)10号住宅楼、11号商住楼、11号附1商业房、12号-13号住宅楼、16号商住楼、16号附1商业房、16号附2商业房、幼儿园综合楼、物业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汽车库项目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汴师范房地[2015]162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金三角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金明华府二期(高屯城中村改造)10号住宅楼、11号商住楼、11号附1商业房、12号-13号住宅楼、16号商住楼、16号附1商业房、16号附2商业房、幼儿园综合楼、物业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汽车库项目
2.2项目编号:HNYA-20180113
2.3建设地点:金明大道以西,陇海铁路以北
项目估算价:约8400万元
2.4施工标段:金明华府二期(高屯城中村改造)10号住宅楼、11号商住楼、11号附1商业房、12号-13号住宅楼、16号商住楼、16号附1商业房、16号附2商业房、幼儿园综合楼、物业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汽车库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为:87325.42㎡;
监理标段:金明华府二期(高屯城中村改造)10号住宅楼、11号商住楼、11号附1商业房、12号-13号住宅楼、16号商住楼、16号附1商业房、16号附2商业房、幼儿园综合楼、物业社区服务用房及地下汽车库项目
建筑面积约为:74920.64㎡
2.6计划工期:5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给排水、建筑电气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不含人防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
施工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总监)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纪录。开标时查询结果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总监。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请于2018年5月 15日至2018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
5.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6日10时00分,
6.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三角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37813930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385799 1589031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