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争性磋商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cyzb-2022024
预算金额10.00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娟0351-3665895
中标公司山西中讯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西科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66
二、项目名称: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CD级鉴定(含加固方案) | 9.9元/㎡ | 山西科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智慧科技城B10-01号 | 91140700MA0L085U57 |
2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信息录入) | 4.48元/户 | 山西中讯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南二层201室 | 91140100MA0GUKCA8X |
3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前期排查) | 1.98元/户 | 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裕德东里10号(东大盛世华庭)1幢A2座21层 | 91140100701139398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CD级鉴定(含加固方案) | 按采购人要求 | 合格 |
2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信息录入)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格 |
3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前期排查) | 按采购人要求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桂梅,马芳,赵晋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一包:11700元;二包:5600元;三包: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小店区人民南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嘉泽龙城苑2栋1单元2201室
联 系 人:王 娟
联系方式:0351-3665895/17636658620
附件信息:
(最终版)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docx(最终版)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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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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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HANXICHENYUPROJECTMANAGEMENTCORPORATION
(刮板运输机减速器采购项目)
归档资料
项目编号:SXCYZB-2022024
招标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聚盛煤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录招标编号:SXCYZB-2022093竞争性磋商文件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采 购 人: | 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8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第四部分评审方法2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
1、项目编号:1401052022CCS00266;一、项目基本情况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1
三包:单价: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费:2元/户;二包:单价:城市房屋排查信息录入服务费用:4.5元/户;一包:单价:城市危房鉴定服务费用:10.2元/㎡;4、最高限价: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人要求;三包: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前期排查);二包: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信息录入);一包: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CD级鉴定(含加固方案);5、服务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三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服务标准: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供应商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二包:/;一包: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供应商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4、售价:0元。(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如未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自行承担责任。(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采购文件: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1、时间:2022年12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4日00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凭借山西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小店区人民南路6号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方式:0351-3665895/17636658620联系人:王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嘉泽龙城苑2栋1单元2201室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4 | 采购需求 | 见磋商公告 |
5 | 合同履约期限 | 按采购人要求 |
6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7 | 最高限价 | 一包:单价:城市危房鉴定服务费用:10.2元/㎡;二包:单价:城市房屋排查信息录入服务费用:4.5元/户;三包:单价: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费:2元/户;注:超过此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
8 | 服务要求 | 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一包:柒仟元整(¥7000元);二包:叁仟柒佰元整(¥3700元);三包:壹仟陆佰元整(¥16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磋商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许坦东街支行账 号:141141241013001563182注:(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12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服务文件 |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服务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一、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报价一览表;*五、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六、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八、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十一、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十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定);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
13 | 考察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
13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4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5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1年 |
1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 |
17 | 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指定位置上传)纸质响应文件:壹正肆副。1.纸质版内容须同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2.远程开标结束48小时内,供应商必须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注:成交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对其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进行补充,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补充的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磋商时递交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
18 | 装订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解密。纸质响应文件:1.打印纸张规格采用A4纸,应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标注连续页码,全部内容装订一册。 |
19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注意:本次磋商不要求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完成对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但是解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后果自负。本次开标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企业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章确认。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
20 | 磋商报价方式 | 一轮磋商、二轮报价 |
2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22 | 磋商小组组建 | 本项目磋商小组共3人; 其中:甲方磋商代表1人,其余2人从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3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推荐前二名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 |
24 | 评审办法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25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人向采购人公对公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5%。不要求 |
26 | 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2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本项目 是 否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2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运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一:本项目属于 建筑业包二: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三: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
2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15%(工程项目为3%)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5%(工程项目为1%)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无效。 |
2.2“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2.1“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服务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复印件”指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7“天”即为日历日。2.6“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组织机构,即“山西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采购人”指进行本次采购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磋商公告。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10“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统一称为初步审查。2.9“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分公司”“专用章”“财务章”“编号”等字样)的印章。
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投入的成本和最终结果,供应商均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7.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二、磋商文件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进行解释。6.2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磋商采购人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人解释为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7.2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工作日内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8.6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际性的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8.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服务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为政府采购政策性评审认定内容,若不适用,可不提供。商务、服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技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为一册。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并按照财务部门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10.3磋商保证金10.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审,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未按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可导致拒绝其报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4磋商报价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供应商提交了虚假资料;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4)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磋商文件及所附清单、服务要求、市场供求情况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次磋商分两轮报价。报价一览表的价格为磋商时的第一轮报价,本报价不是最终报价。(2)成交价为固定不变价,不因政策改变而改变。(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磋商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等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3磋商报价、合同履约期限等在磋商仪式上的内容,请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2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组成,供应商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1.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的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签章或签字。13.3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
15.磋商截止时间(2)供应商需在主持人开启解密按钮之后在系统默认解密时间内使用CA在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81-7190)(1)解密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4.2响应文件的解密:(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881-7190。(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之类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7.第一轮公开报价五、磋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16.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六、磋商小组17.4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续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及系统通知,并保持在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接收开标会议过程中系统通知、电话通知及系统自动推送的短信通知等,以备接收通知或评审小组质询并做出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接收通知导致其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有效响应,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后,并对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17.2供应商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会议时网络通畅,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等问题导致的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线上远程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线上制作完电子响应文件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供应商须准时参加线上远程开标会议,在远程开标会议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但是解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后果自负。远程开标结束48小时内,供应商必须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同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18.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审会务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事务,提出经评审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并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磋商小组具体成员组成见前附表)
(3)磋商项目的技术方案、人员配置要求、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有效性审查的;19.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9.评审中遵循的原则评审委员会依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中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9)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8)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磋商时,联合体协议书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6)未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
19.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1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
19.4供应商存在下列所列情形的,其磋商无效:(7)不同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混用;(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9.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d.响应文件的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c.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包含不同供应商在不同批次磋商活动中信息相同情况;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19.6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合计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2评审委员会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21.1评审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1.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20.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0.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PDF格式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磋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2.评审复核
25.评审过程保密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由全体评审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4.编写评审报告23.1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2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7.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27.采购项目废标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和无效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磋商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7.3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采购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废标后,评审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29.成交服务费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或线上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书七、签订合同
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签订合同29.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29.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30.6成交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一份合同存档。30.5违反30.1条、30.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磋商文件、评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电子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3.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磋商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
34.4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34.3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34.2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质疑;34.质疑33.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6.4事实依据;34.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6.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4.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6本项目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5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34.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4.6.6提出质疑的日期。34.6.5必要的法律依据;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5.11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评审方法35.12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1.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的有效性、完整进行审查 | 4.1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2承诺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7.1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9 | 特定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9.1本项目需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9.2以上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最高限价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服务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四)评分细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每一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综合得分和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列前两名的供应商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三)评审方法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1 | 分值构成=报价+商务+技术(总分100分) | 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60分评委集体评议分别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值:有效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3.1 | 报价部分(20分) | 有效最低报价得满分20分其它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2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重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须在评审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2 | 商务部分(20分) | 1、业绩(0-15分)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签署的类似合同项目案例每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
3.2 | 商务部分(20分)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0-3分)(1)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的,得1分;(2)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编排目录的,得1分;(3)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提供的格式编制的得1分。 |
3.2 | 商务部分(20分) | 3、企业综合实力(0-2分)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完善得1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2分。 |
3.3 | 技术部分(60分) | 1、服务方案(15分)总体方案全面完整、目标明确、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优秀10-15分、良好得5-9分、合格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 |
3.3 | 技术部分(60分) | 2、保障措施(15分)2.1质量管理全面完整,且合理安排;优秀5分、良好得3-4分、合格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2.2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全面完整,职责明确;优秀5分、良好得3-4分、合格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2.3项目进度管理措施,符合服务期总体要求,具有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优秀5分、良好得3-4分、合格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
3.3 | 技术部分(60分) | 3、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体系完备、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得力,能对本项目按要求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保证按照项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优秀7-10分、良好得4-6分、合格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3 | 技术部分(60分) | 4、人员配置(10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明确;优秀7-10分、良好得4-6分、合格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3 | 技术部分(60分) | 5、对项目的重点与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建议分析(10分)综合考虑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程度,是否准确把握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并提出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1)对项目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全面到位,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及方案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分析论证透彻,提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得10分;(2)对项目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比较到位,对现状关键性问题及方案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分析论证明确,提出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得8分;(3)基本把握项目特点、难点、重点,提出的处理措施比较合理可行得 6分; (4)对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理解一般,提出的处理措施一般的得4分; (5)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此项方案的不得分。 |
三、项目依据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城市房屋排查录入房屋面积共计约8000万平方米72万户,城市隐患房屋总数约75万平方米。以上面积统计为暂估面积,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鉴定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一、项目名称: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一包)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打印件、截图、照片等),供应商须将相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如相关证明材料有模糊不清评分内容无法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则相应项不得分。
第一类是房屋正常使用状况下的安全性鉴定(静力状况下竖向承载安全鉴定);根据我省下发《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经研判后,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分三类实施:四、服务要求3.小店区整体实际情况2.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小店区财政局关于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小财城新[2021]173号1.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并财城[2021]304号
五、项目成果对于专业领域、特殊行业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房屋除上述要求外,尚需进行专项鉴定。房屋安全鉴定具体的分类条件如下表:第三类是在房屋正常使用状况下安全性鉴定的基础上,需对其进行抗震鉴定(考虑水平地震力的安全鉴定)。第二类是在房屋正常使用状况下安全性鉴定的基础上,需对其进行抗震构造措施排查明确;
隐患类别 | 城市 | 房屋情况 | 需鉴定的类型 | |
一般安全隐患 | 城市 | 4类重点房屋 | 非正规结构改造或建于2000年前无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 | 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 |
一般安全隐患 | 城市 | 4类重点房屋 | 上述情况以外的房屋 | 安全性鉴定+抗震构造措施排查 |
一般安全隐患 | 城市 | 4类重点之外的房屋 | 安全性鉴定 | |
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确定安全隐患等级的 | 城市 | 全部房屋(直接拆除的除外) | 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 |
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或抗震设施排查行业其他规定。《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及相关其他标准规范。采购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六、验收标准出具房屋鉴定成果报告
1.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并财城[2021]304号三、项目依据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城市房屋排查录入房屋面积共计约8000万平方米72万户,城市隐患房屋总数约75万平方米。以上面积统计为暂估面积,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鉴定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一、项目名称: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二包)确保报告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完成山西数字房产APP对按户完成率和必填项信息完整率的要求。五、项目成果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利用大数据技术服务对太原市小店区城市房屋排查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针对小店区城市辖区内的既有房屋,逐一进行采集整理。本项目采用技术手段加人工技术服务的组合方式逐户录入,采集维度包括项目信息、楼栋信息、房屋信息,将采集的信息经过整理、清洗、融合等多个步骤逐条转化为山西数字房产APP所需要的数据项,完成山西数字房产APP对按户完成率和必填项信息完整率的要求。四、服务要求3.小店区整体实际情况2.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小店区财政局关于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小财城新[2021]173号
1.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并财城[2021]304号三、项目依据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城市房屋排查录入房屋面积共计约8000万平方米72万户,城市隐患房屋总数约75万平方米。以上面积统计为暂估面积,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鉴定的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一、项目名称: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完成山西数字房产APP信息录入。(三包)六、验收标准
五、项目成果对太原市小店区地域内的城市房屋住房开展现场调查、勘测及安全普查与鉴定活动,填写《现场勘测记录》。按照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及国家、省、市房屋鉴定相关标准、规定,对小店区城市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四、服务要求3.小店区整体实际情况2.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小店区财政局关于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费用的通知》小财城新[2021]173号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或抗震设施排查行业其他规定,确保报告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购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六、验收标准完成对太原市小店区地域内的城市房屋住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出具排查报告。
二、合同总金额: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一、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以下称“双方”)现就(项目名称)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方(乙方):需方(甲方):
四、服务及承诺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供方开具相应发票后需方负责办理款项支付手续。三、款项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
交验标准:六、交验2、服务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五、服务供方向需方承诺:
1、保证严格依据本合同和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需方所要求的服务事项。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供方改进服务质量以达到约定标准,同时,需方有权减免支付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二份,供方二份。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方(章):供方(章):下无正文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审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项目名称正、副本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其中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表格,供应商可以自行扩展横向单元格,但不得增减纵向单元格内容。响应文件的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服务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
基本信息如下: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服务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7.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合同履约期限,服务地点,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名称):一、竞争性磋商函商务服务部分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E-mail:电话:(办公)(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本项。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四、报价一览表(一包)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报价(单价) | 合同履约期限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CD级鉴定(含加固方案) | 元/㎡ |
四、报价一览表(二包)注:1.磋商文件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应满足磋商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
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报价(单价) | 合同履约期限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信息录入) | 元/户 |
注:1.磋商文件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应满足磋商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人民币/元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报价一览表(三包)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报价(单价) | 合同履约期限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服务(前期排查) | 元/户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应满足磋商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五.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注:1.磋商文件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六.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供应商名称:(公章)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或职务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八、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 | 文化程度 |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
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称 | 职务 | ||
个人工作经历简介: | |||
主要业绩介绍: | |||
获奖情况介绍: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获奖情况(如有)复印件。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注:需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完整的委托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事项页,签字盖章页等。十一、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十、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注:附身份证正反面、执业资格证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用途 | 备注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服务内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政策性要求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十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注: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日期:
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小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小
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小店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包)(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山西科美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
营业收入为70.86万元,资产总额为1063.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科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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