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yn/zb-2023-057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师138882005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DHYN/ZB-2023-05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规模:4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小组。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昆政务通(2020〕9号执
行。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
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
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2019】2号)执行。
3.5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6.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6.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4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
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类似施工图设计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否则不予认可。】。
3.6.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
的,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6.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04月01日起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6.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
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3个月); 2020年04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缰①类似
项目指:类似施工图设计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工作内
容(范围)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拟派的设计团队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所有的
设计专业及人员配置(至少需包含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
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
3.6.7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
放中标通知书前对成交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来源①行政机关认定的失
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
(http://credit.km.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氵
④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ccgp-yunnan.gov.cn/)。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处理方
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至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
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
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 00分
递交方式: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
人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
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嵩明县牛栏江镇水海村委会老裴庄安置点、上马坊麻栗园(上马坊三组)安
置点、下马坊村委会蔡家村安置点、阿里塘村委会下村安置点、上马坊村委会罗荣庄茶山安
置点共五个安置点的施工图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
审批手续。
2.2招标范围:完成“渝昆高铁(牛栏江段)安置点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所涉及的五个安
置点(1)选定户型单体效果图、鸟瞰图、彩色平面图;
(2)室外三通一平图;
(3)每个
安置点1套所选户型施工图(总图、建筑、结构、水、电专业施工图)(4)后期绿化施工
图; (5)室外配套用房建筑全套施工图; (6)连接外围道路施工图(平面、横断面、纵断
面施工图)等全部工作内容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为准。
(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
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招标规模:46万元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牛栏江镇
2.6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2.8.1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施工图。项目实施过程中,
以招标人实际实施要求为准;2.8.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
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
身责任;2.8.3无设计补偿;2.8.4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小组。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昆政务通(2020〕9号执
行。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
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
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
【2019】2号)执行。
3.5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6.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6.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4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
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类似施工图设计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否则不予认可。】
3.6.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
的,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6.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04月01日起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
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6.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
结构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
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3个月); 2020年04月0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缰①类似
项目指:类似施工图设计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需体现工作内
容(范围)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拟派的设计团队包含完成本项目设计所有的
设计专业及人员配置(至少需包含建筑专业、给排水专业),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
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
3.6.7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
放中标通知书前对成交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来源①行政机关认定的失
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
(http://credit.km.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9
④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ccgp-yunnan.gov.cn/).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处理方
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
二期1幢11号商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6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下同):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二楼
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牛栏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嵩明县牛栏江镇新营路
联系人:李师
电 话:187884901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
联系人: 孙师
电 话: 1388820058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自负责A峰峰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