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90700209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勇豪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雪峰0510-88203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
建议书编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30907002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20万元, 招标人为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为推进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
设,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阐明工程建设
的必要性、工程概况、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工程实施计划及管理机构和劳动定员、投资估算和资金筹
措等内容。为下一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奠定基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或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且2022年(含)之前未列入中国会计师协会黑名单里
的)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
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须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由法
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 2023年03月-2023年08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
管部门出具,如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
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
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复印件);
(2)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 2023年03
月-2023年08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
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磋商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
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
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
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
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
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08 08:30到2023-09-14 16:30
获取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
09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3.采购文件获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本项目采购文件
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1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21 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七、其他
1.服务期:1)签订合同35日历天内,建设单位收到可供评审用的《滨湖垃圾分类转运中心项目建议
书》文本,具体份数视建设单位评审需要;2)《项目建设书》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后7日历天内,根据专
家意见修改成报批稿;3)获得立项批复,具体时间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限。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4.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
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无锡市塘南一支路3号
联 系 人: 勇豪
电 话: 0510-8504762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 周雪峰、程鸿晴
电 话: 0510-88203985
电 子 邮 件: WXLXZB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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