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广山路1号。
2.1.2建设规模:对广山路1号院内进行综合整治,包括院内道路、管网、围墙、绿化、景观改造及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5987742.00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19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市公安局广山路1号院内综合整治工程(EPC)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要求的其他设计配合工作)、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图纸审批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4)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3.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4.3其他:
(1)自2021年6月1日以来(近2年),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近1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3月1日以来(近3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10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时30分。
5.2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交 易 平 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岳工
电 话:19905160627 电 话:0516-83289817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