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双层镂艺中空全钢化玻璃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双层镂艺中空全钢化玻璃
采购安装项目公告
一、 询价人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询价项目: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双层镂艺中空全钢化玻璃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四、承包期限:10个工作日。中标方(下简称“乙方”)因施工延误造成甲方使用,每延误超过24小时,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合同自动终止。
五、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4.7万元,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包含拆卸和安装费、高空作业人工费、检测设备运输等,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垃圾清运、保险费、利润、税金、出具检测报告等一切费用。本项目实行包干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询价需求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双层镂艺中空全钢化玻璃采购安装项目工作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采购安装部位 | 规格(cm) | 数量(块) | 备注 |
1 | A区817 | 92*93 | 1 | 政务中心 |
2 | A区5楼公共区域 | 86*87 | 1 | 政务中心 |
3 | B区433人大 | 92*93 | 1 | 政务中心 |
4 | B区147文明办 | 237*127 | 1 | 政务中心 |
5 | C区7楼大男厕所 | 86*90 | 1 | 政务中心 |
6 | AC区顶楼(11层) | 92*93 | 1 | 政务中心 |
7 | E区516办公室对面 | 92*93 | 1 | 政务中心 |
8 | C区736办公室 | 85*90 | 1 | 政务中心 |
9 | 铁山食堂包厢 | 97*87 | 1 | 政务中心 |
10 | 铁山食堂包厢 | 84*84 | 1 | 政务中心 |
11 | 国信食堂包厢 | 85*91.5 | 1 | 政务中心 |
12 | E区五楼楼顶 | 1700*1003 | 1 | 政务中心 |
13 | 派出所东面8层 | 50*172 | 1 | 信访档案楼 |
14 | 派出所东面7层 | 50*172 | 1 | 信访档案楼 |
15 | 派出所东面5层 | 86*173 | 1 | 信访档案楼 |
16 | B区靠正大门东5层 | 85*173 | 1 | 信访档案楼 |
17 | B区靠正大门东4层 | 55*173 | 1 | 信访档案楼 |
18 | B区靠小区西边8层 | 54*116 | 2 | 信访档案楼 |
19 | B区靠小区西边5层 | 54*142 | 1 | 信访档案楼 |
20 | A区平台顶6楼 | 85*173 | 1 | 信访档案楼 |
21 | A区5层楼梯口 | 78*77 | 1 | 信访档案楼 |
22 | A区天井2楼 | 117*90 | 1 | 信访档案楼 |
23 | B区414库房过道 | 54*116 | 1 | 信访档案楼 |
24 | B区719办公室 | 54*142 | 2 | 信访档案楼 |
合计 | | | 26 | |
备注:1.包括但不仅限于清单内容,玻璃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现场勘踏,甲方委托施工监管方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详细解答需求及思路(联系人:洪经理18155306662),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费用和安装定制加工运输过程中不确定因素;2.本项目供货、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七、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现场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整。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以上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谈判组现场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询价流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单位存在窜标等恶意竞争行为,则将其纳入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招标采购黑名单中。
八、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安装定制加工更换完成,对验收不合格项,由中标单位整改后,再进行复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
九、项目质量:
安全、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
十、开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书的密封及投标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点,乙方将方案及投标报价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廉洁合作协议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A201室。
十一、本次招标合同所供产品和安装售后质保一年,在质保期内发生损坏由投标人完全承担更换维修费用,在履行本合同和质保期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然后责任并有权追究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
联系电话:资产管理科 3991051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幕墙玻璃采购安装项目投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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