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at030199092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工0551-6373653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1AT03019909225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1AT0301990922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6日

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二次)(项目编号:21AT0301990922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十包空压机中标候选人:杭州库伯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

电 话:0556-5919787

联 系 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闫工/赵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535/63736291

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535/63736291


附件:
项目编号: 21AT03019909225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项目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

项目编号:21AT03019909225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国内公开招标转商谈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电器、空调、空压机等采购(项目编号:21AT0301990922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包干式变压器成交候选人: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包电缆成交候选人: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包母线槽中标候选人:江苏必拓电气有限公司

第四包配电柜中标候选人:江苏必拓电气有限公司

第五包风管成交候选人:安庆市久华暖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包风机成交候选人:陕西金翼通风科技有限公司

第七包空调室设备、调节窗、防火阀成交候选人:上海金永利空调风机有限公司

第八包空调自控系统成交候选人:上海艾金空气设备有限公司

第九包冷冻机成交候选人:安徽碧澄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安庆新维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

电 话:0556-5919787

联 系 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闫工/赵工

联系电话:0551-63736535/63736291

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6535。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赵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535/6373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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