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美术馆展陈相关工程机械设备(搬运车、堆垛车)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116980249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毛先生 0571-8713862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2 11:30 - 2024-11-25 11:30
采购单位:浙江美术馆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请输入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手动堆垛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堆取机械; 海斯特HYSTER:型号:SC1600;
次要参数要求:2辆
12000.00
海斯特HYSTER
手动搬运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堆取机械; 海斯特HYSTER:定制,货叉上方离地距离须小于等于3.5cm,承重1.5吨;
次要参数要求:2辆
12000.00
海斯特HYSTER
电动堆垛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堆取机械; 海斯特HYSTER:型号:S1.5UT;
次要参数要求:1辆
70000.00
海斯特HYSTER
手动搬运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堆取机械; 海斯特HYSTER:型号:550D;
次要参数要求:4辆
14000.00
海斯特HYSTER
电动搬运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堆取机械; 海斯特HYSTER:型号:P2.0UT;
次要参数要求:4辆
140000.00
海斯特HYSTER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杭州市 西湖区 西湖街道 南山路138号浙江美术馆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货物交付
1、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确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含安装调试),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浙江美术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2、交付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138号浙江美术馆采购方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须获得海斯特HYSTER品牌商授权。 2、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保期为1年。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凭预付款保函和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70%的预付款,完成到货验收后凭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进度款,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和结算审计后凭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发票开具方式以该条款约定为准。
诚信要求
拒绝低质低价恶意报价,如有违反市场价格规律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后又不能完全响应需求的,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投诉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预付款保函
1、本采购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等额,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之日,最短不少于6个月。 2、保函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至政采云“金融服务支撑”功能模块购买保函服务。
其他说明
预成交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的条款要求,如不能完全满足一律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