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上煤业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预评价项目(1标段)二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安全预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2021年3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破炸药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24号文要求矿山企业不得设置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已设置的必须立即取消,我单位需建设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
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00㎡,火药储存2吨,雷管3000发。为确保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顺利进行,需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2、目的: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三、服务内容: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四、服务范围: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的编制,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包含所有风险,不予调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解除合同。
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不支持预付款。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坪上煤业依据资金计划情况分期支付服务方相应费用。
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无。
七、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3.包括项目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成本(含项目审查、评审等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后续服务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如项目发生变化不调整相关费用,但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八、其他要求: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到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收集资料及成果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九、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机构需经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业务范围为烟花爆炸、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的资质证书;
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者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预评价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7、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8、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王帅
电话:0356-3696329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现状:
2021年3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破炸药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24号文要求矿山企业不得设置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已设置的必须立即取消,我单位需建设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
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200㎡,火药储存2吨,雷管3000发。为确保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顺利进行,需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2、目的: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三、服务内容: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四、服务范围:
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的编制,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及调整范围与方式:
合同价款:总价合同。调整方法:包含所有风险,不予调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解除合同。
付款条件和支付方式:
不支持预付款。对地面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确保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程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坪上煤业依据资金计划情况分期支付服务方相应费用。
特殊类型的项目需提供合同范本:
无。
七、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3.包括项目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成本(含项目审查、评审等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后续服务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如项目发生变化不调整相关费用,但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八、其他要求: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了解到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收集资料及成果等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九、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机构需经国家安全评价机构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业务范围为烟花爆炸、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的资质证书;
3、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具备相关安全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者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预评价相关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协议或合同为准,不得以合同明细表代替),一个完整的业绩包含合同或协议。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未被列入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7、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8、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伟拓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一、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晋煤集团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23462012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苇苇 王帅
电话:0356-36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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