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金额
49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7/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jzhs[2017]-010
预算金额49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饶宏焕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啸0736-2854886
标书截止时间2017/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1
公告正文

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017-05-09

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 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2017] 89号文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定对该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项

2.2 招标编号:CDJZHS[2017]-010 备案编号:ZJZB-HS-(S)2017-016

2.3 设计地点:汉寿县康普大道

2.4 招标规模:本项目为汉寿县高新区康普大道提质改造工程设计康普大道道路全长2411.7米

2.5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6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950万元

2.7设计费用:73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2.8设计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路灯、绿化景观、强弱电管网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内担任过类似设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具有较高的实践经验,能在各阶段亲自来汉寿县汇报方案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高水准的专业技术队伍(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策划和设计人员名单、简历),主要参与该项目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5月 27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2投标保证金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 59日~20175 15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nshou.gov.cn/jyzx/)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咨询电话:0736-2338998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PDF每套售价人民币400,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汉寿县矫形医院旁)二楼中介办公室不记名领取,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2017 5 1817:0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 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汉寿县建设局院内)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FAX:0736-2856016)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不另行通知。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nshou.gov.cn/jyzx/)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6115 00分,地点为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汉寿县矫形医院旁)。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anshou.gov.cn/jyzx/)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6-285488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竹子碑居委会孵化大楼内

联系人:饶宏焕

话:(0)138751018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建设局院内)

系人:肖啸

联系电话:(0736)28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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