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运公司2024年高栏港煤炭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017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丽华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绍晶010-58134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4年高栏港煤炭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171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的煤炭租船。安排一艘7.1-8万吨级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总货量

(万吨)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包

备注

1

第一标段:

2024年高栏销售煤炭运输租船项目A

1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

不允许

 

第二标段:由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的煤炭租船。安排一艘7.1-8万吨级船舶原则上连续航次往返运输。运量为预估运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本项目包含了完成该航线运输任务的所有工作环节,包括船员配置、船舶维护保养等。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总货量

(万吨)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分包

备注

2

第二标段:

2024年高栏销售煤炭运输租船项目B

12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黄骅/天津/秦皇岛/京唐/曹妃甸/龙口/锦州至珠海高栏港

不允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半年期或以上的船舶长协运输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当出现内容不全或有瑕疵时,如可以通过投标文件中其它支持性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佐证业绩的真实有效也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第一、二标段:

    投标人需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自有或光租散货船。其中:至少1艘7.1万吨≦夏季载重吨<8万吨自有船或光租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载重吨(夏季载重吨:满载排水量-空载排水量)数值的证书(营运证或船舶检验证书薄等)。

    【8】其他要求:投标船舶若为投标人的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若投标船舶为光租船舶,投标人需提供已在海事机构备案的光租登记证书扫描件,且光租期限需涵盖本次招标项目完整的服务期限,如果光租期限截止日期落在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内,则投标人需提供到期继续办理光租的承诺。上述相关证书及合同等资料均为加盖公章扫描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第2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15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朔黄发展大厦9层

        编:100080

    联 系 人:郑丽华

        话:010-57595142

    电子邮箱:11650118@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10

    联 系 人:于绍晶

        话:010-58134609

    电子邮箱:13707542@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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