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脱水车间(高压隔膜压滤机)设备公开招标澄清公告2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fjg-2023003-006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脱水车间(高压隔膜压滤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FJG-2023003-006),作如下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条最高限价:500万元(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现修改为“2.5条最高限价:350.00万元”。与本公告同步发布澄清修改后采购清单(详见附件《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脱水车间(高压隔膜压滤机)设备公开招标澄清清单》),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后采购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2. 第二章 招标文件3.1条“(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至少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备或类似设备(制造)或代理销售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至少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备或类似设备(制造)或代理销售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至少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备或类似设备(制造)或代理销售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至少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设备或类似设备(制造)或代理销售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1.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制造)生产或代理销售污水脱泥设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400万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制造或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今(含3年)承接过为污水处理厂(制造)生产或代理销售污水脱泥设备的,单项合同金额达300万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制造或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准则中报价计算“①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2.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
K=60+(Q-q)/Q×100×2(0≤K≤60)
②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2.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
该项计算公式为:K=60-(Q-q)/Q×100×2(0≤K≤60)
Q-评标基准价;q-评标价 ”
现修改为:
“①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2.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K=60+(Q-q)/Q×100×1(0≤K≤60)
②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2.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
K=60-(Q-q)/Q×100×1(0≤K≤60)Q-评标基准价;q-评标价”
6. 现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荆沙大道和园林路交汇处城发新时代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楼大会议室。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及附件,并以此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脱水车间(高压隔膜压滤机)设备公开招标澄清清单.docx
 
               招标人:荆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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