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饶阳县铁路护路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15.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61083110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5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饶阳县铁路护路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饶阳县铁路护路项目(二次)(HJZY-HSTT-01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服务项目监控系统包含前端视频采集感知、平台应用服务,各部分服务规模情况如下:

(1)前端视频采集感知

本项目需要提供10个高点前端视频采集感知的服务,其中5台摄像机全景镜头需要具备180度全景监测功能,细节跟踪球机具备360度旋转变焦功能,不小于400万像素,镜头不小于40倍;另外5台摄像机需要具备热成像和可见光功能,热成像镜头焦距不低于 75mm,可见光镜头像素不低于1080P,镜头最大焦距不低于320mm;支持雨刷功能。

(2)平台应用系统

平台应用服务包含:1个视频监控平台,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具备报警接收、派单、监督、处置、闭环管理功能。

(3)项目实现

本项目利用现有通讯铁塔资源或其它符合要求载体,在高空40-50M区间安装具备热成像、视频监控功能的云台摄像机,架设1套视频管理平台,通过智能控制和人工控制,实现对铁路、涵洞24小时电子监控服务。

本项目预算金额159000元(含税),税率6%,最终税率以参选人实际应答为准。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一家

1.8本项目总价最高参选限价:15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服务项目监控系统包含前端视频采集感知、平台应用服务,各部分服务规模情况如下:

(1)前端视频采集感知

本项目需要提供10个高点前端视频采集感知的服务,其中5台摄像机全景镜头需要具备180度全景监测功能,细节跟踪球机具备360度旋转变焦功能,不小于400万像素,镜头不小于40倍;另外5台摄像机需要具备热成像和可见光功能,热成像镜头焦距不低于 75mm,可见光镜头像素不低于1080P,镜头最大焦距不低于320mm;支持雨刷功能。

(2)平台应用系统

平台应用服务包含:1个视频监控平台,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具备报警接收、派单、监督、处置、闭环管理功能。

(3)项目实现

本项目利用现有通讯铁塔资源或其它符合要求载体,在高空40-50M区间安装具备热成像、视频监控功能的云台摄像机,架设1套视频管理平台,通过智能控制和人工控制,实现对铁路、涵洞24小时电子监控服务。

本项目预算金额159000元(含税),税率6%,最终税率以参选人实际应答为准。

2.2服务时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服务要求。

2.3维护期限:在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周期12个月。

2.4实施区域: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

2.5质量标准: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 /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需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监控视频集成类、 监控视频设备维保类业绩,单项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5万元(参选人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服务内容等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若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全部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证明),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金额以订单或有效证明材料汇总金额为准)。若合同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

3.5信誉要求:/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7其它要求:

3.7.1参选人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天)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天)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天)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省公司及上级公司、衡水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5.1比选文件获取: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比选文件邮件获取方式:参选人需要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hjzy001@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2022年饶阳县铁路护路项目(二次)+×××公司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参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存在比选公告第3.8款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文件登记表(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费用缴纳凭证。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收到邮件后将审查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并当天回复邮件确认,如当天未收到确认邮件须致电确认。

5.1.3比选文件现场获取方式:参选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参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存在比选公告第3.8款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文件登记表的原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选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到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财贸大厦705;联系电话:15610831108),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5.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比选文件费用缴纳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621700016000667437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前进支行户名:李风芹6.应答文件的递交

5.

6.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5日09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第一会议室。

6.2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也可现场递交。邮寄方式送达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各参选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逾期送达应答文件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具体邮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递交及远程开标流程。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选人可以选择现场参加唱价会议或者远程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唱价方式:通过“腾讯会议”视频会议软件APP,远程实时参与唱价的模式开展。具体细节详见附件-递交及远程开标流程。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地 址:衡水市开发区向荣路38号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18-81800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和平支行

账 号:130017151080599999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财贸大厦705

邮 编:053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61083110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河西银行

账 号:0407040009300166427

河北鸿渐之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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