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70钛铁大连-CHJON220253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jon2202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0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RDBTG22102000052 询价单标题: 70钛铁 大连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HJON220253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已发布
报价开始时间: 2022-10-20 09:36: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2-10-20 11: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2-10-19 供货结束时间: 2022-11-10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A041100004 钛铁 钛铁...FeTi70...... 3.0000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产品质量要求: 钛铁按GB/T3282-2012执行,牌号为FeTi70-B,化学成分要求:Ti65.0~75.0%,Si≤3.5%,C≤0.20%,S≤0.04%,P≤0.06%,Al≤6.0%,Mn≤1.0%,5mm≤粒度≤100mm。以钛下限为基准,超过部分不予增值。
- 产品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 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64%≤Ti<65%,以Ti=65%为基准,超标部分按合同单价的1.5倍扣款。 0.15%<C≤0.30%,以C=0.1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单价下降0.1%。0.04%<S≤0.05%,合同单价下降0.5%。 0.06%<P≤0.07%,合同单价下降0.5%。 6.0%<Al≤6.5%,以Al=6.0%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单价下降0.1%。 100mm<粒度≤120mm的含量大于5%,合同单价下降0.5%;粒度>120mm部分的重量,合同单价下降1.0%。粒度<5 mm的含量大于5%,扣除超出5%的重量结算。超出让步接收范围的商务处理:Ti<64%,以Ti=65%为基准,超标部分按合同单价的4倍处罚。 C>0.30%,以C=0.1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单价下降0.2%。 S>0.05%,以S=0.04%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单价下降1%。 Al>6.5%, 以Al=6.0%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单价下降0.3%。退货范围:Ti<62%,退货。 C>0.50%,退货。 S>0.10%,退货。 Al>7.5%, 退货。 P>0.7%,退货 如果其它没有形成降价原则的成分(项目)对我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我公司将保留对供应商追溯考核的权力。供方所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需方判定为准;一旦需方确定退货的,供方必须及时落实退货处置(自行拉回),并根据退货实际数量,按100元/吨给予需方赔偿。
- 产品验收方法: 按质量条款进行验收,交货时附检测报告或质保书,理化指标以买方化验为准,数量以买方实际计量数为准(买方取样时,卖方务必到场,否则视同认可买方取样结果)。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实物质量与入厂检验有偏差,卖方须对偏差部分赔偿。
- 产品包装要求: 吨袋包装,包装袋要坚固耐用。针对有外包装(如袋、捆、箱、桶、盒等)的物资,供应商在进厂前必须在外包装表面标识物资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严禁手写或涂改标识。同时在外包装上将编号(流水号)编写完整,采用喷涂的方式进行编号(流水号),编号(流水号)要在包装袋上部约1/3位置处标识,以便于检查、核对。编号(流水号)采用黑体字(0,1,2,3,4,5,6,7,8,9),字号高度不小于200mm。如果同一车装有多种物资,不同种物资的编号(流水号)按1-1、1-2、1-3、…,2-1、2-2、2-3、…,3-1、3-2、3-3、…的形式进行编写,禁止手写编号。外包装上未标识或手写物资名称、供应商名称、无喷涂编号或涂改的、混号(同一个包装上有多个号码)的物资均不允许进厂。如进厂后一经发现,我公司将按降价规定予以50元/个包装的扣罚。如因没有编号或编号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由卖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当入厂检验发现铁合金有锈蚀时,则对该批铁合金进行评审处置。对入厂验收过程中发现包装(袋、桶、捆、箱等)破损无法进行卸货、取样等操作的,按发现数量扣罚50元/包装。合金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潮措施,粉末(≤10mm)中的水份要求≤0.30%,水分不合格按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如同意让步接收时,双倍扣重结算,评审意见为烘烤使用时,同时扣除烘烤费用每40吨2400元,不足40吨按40吨计算。当杂质含量<1%时,按杂质实际含量扣重;杂质含量1-2%时,按杂质含量的2倍扣重;杂质含量>2%时,按杂质含量的5倍扣重。 杂质定义:指泥土、杂石、杂物、非金属物等,具体参照该物资采购标准和技术规定中杂质的定义为准,当标准或规定中无明确规定时,将参考同类产品国家、行业标准确定。
- 运输方式: 1.汽车运输到厂,运输费用及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卖方所供货物到达钢厂后,卸货中卖方应遵守钢厂管理规定。
- 产品交货日期: 2022年11月10日前均衡交货,交货数量溢短装在±5%范围内。
- 货款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单位报承兑价格和现款价格,根据实际能力可报部分数量或全部数量。 3、货到一个月,收到增值税发票结算后付货款。
- 违约责任: 如中标,即严格按买方规定的数量、时间及时供货。1、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3%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未交部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①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②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东北特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本批货物处以20%以上货值的处罚。
- 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额2%作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1、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4、依据《东北特钢集团标书收费管理办法》,(1)年费会员:从缴费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365天。收费标准:普通会员1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200万元;高级会员2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1000万元;VIP会员3000元/年,单份标书最高投标金额不限制。(2)非年费会员:按次收费,每次参与投标均需交纳标书费。收费标准:标的额≤1(万元)标书费金额0元;1<标的额≤200(万元)标书费金额200元;200<标的额≤1000(万元)标书费金额500元;1000<标的额(万元)标书费金额1000元;5、投标信誉保证金请汇至:公司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6、标书费请汇至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60279385,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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