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750-3502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5年江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文件。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总则
  1、项目分两个采购包:
  采购包1:负责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区域的数据采集传输服务,包含监控点位约86个(每个季度现场总维护次数不少于86次),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包2:负责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区域的数据采集传输服务,包含监控点位约85个(每个季度现场总维护次数不少于85次),采购预算金额180,000.00元。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对监控点位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二)采购项目内容
  1、数采仪现场维护服务
  做好每个监控点位的数采仪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在线监测仪器与数采仪正确连接、数采仪与监控平台稳定联网。监控平台接收的数据和现场数采仪的数据以及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须一致。
  定期检查网络通讯情况,确保数据传输稳定。传输网络故障响应时限1小时,故障修复时限24小时。做好维护记录台账。
  对数采仪故障导致监测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修约工作。
  根据需要建立完善的备品备件库,数采仪备品备件包括电源模块、通信模块、主板以及备用整机等等。
  2、协助现场仪器接入
  企业现场仪器需要接入时,协助企业严格按照国家HJ212标准接入现场监测仪器,保证数据实时稳定采集。数采仪通过无线(或有线)网络方式与监控平台联网,将现场采集的监测数据上传至监控平台。数采仪可以接收并执行监控平台下发的指令,实现对现场仪器的远程操控。
  排查现场仪器与数采仪的接入方式、数采仪与监控平台的传输方式等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范,对不满足要求的,进行升级和改造。
  3、物联网传输服务
  为确保数据传输安全性,数采仪统一使用4G/5G物联网卡进行数据上传。通信模块使用全网通设备,支持4G/5G网络。物联网卡统一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4、设备升级
  根据HJ353、HJ354、HJ355、HJ75、HJ76等国家规范以及用户使用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系统硬件或软件升级。
  (三)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和传输方式须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的要求。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运行维护工作,参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等国家规范进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采购包1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2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0元(壹拾捌万元整)。
  价格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劳务费、交通费、备品备件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本项目报价文件按所报不同包组独立编制。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四)评分表(附件2,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投标企业是中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每个采购包组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选取每个包组的最高评分供应商,按本项目包组号顺序(即先包1,再到包2)先后确定各个包组的成交候选人。已被确定为采购包1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将自动放弃采购包2的中标(成交)和成为采购包2成交候选人的权利,但不影响其在采购包2报价的有效性;采购包2剔除采购包1的成交候选人后,选取最高评分供应商作为的成交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16日24: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50-3502028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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